公派访问学者申请操作步骤
一、接收材料
公派访问学者申请人通过(材料审核)“待接收”菜单项,可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退回和接收操作。退回和接收可对单个申请人操作也可进行批量操作。退回后,申请人可根据意见修改申请表后再次提交。接收后,申请人自己不能再提回申请表。
注意:项目结束申报后,不应再退回申请表,否则申请人无法提交。
二、材料审核
在(材料审核)“待审核”菜单项中可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并置通过或未通过或退回状态。点击“查询全部”可查看全部人员列表;录入查询条件(例如:姓名),点击“查询”可查看单个申请人的信息。审核通过后,信息平台将自动为该申请人生成CSC学号。
对于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要及时置为未通过状态,否则申请人可通过信息平台看到自己还在审核中,积累过多的垃圾数据将给以后工作带来不便。
如申请人符合申报条件但申请表个别信息有错误,驻外教育处、组可将申请表退回或帮助申请人修改申请表(可参考“三、常见问题解答”-“1、申请表个别信息填错,如何修改?”)退回后,申请人可根据意见修改申请表后再次提交。
由于采用无纸化评审,因此驻外教育处、组在信息平台上审核材料时,不仅需要审核申请人的申请表,更重要的是需要审核申请表附带的电子材料保证电子数据与纸质材料一致。
三、填写推选意见
通过(推选意见)“当年待填写”菜单项,可填写推选意见。推选意见还可以在审核(参考“3材料审核”)时填写;《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表头部分项目较多,同一单位的内容相同,请使用“推荐单位联系人列表维护”功能。说明如下:
1、在“推选意见 -> 单位联系人维护”菜单进行单位联系人(可设置多个,不同单位、不同人员)的新增、修改、删除等操作。
2、在为申请人填写单位推荐意见时,可在《单位推荐意见表》表头下方的下拉菜单中选择第(1)步已设置的联系人,系统将会自动填写该联系人的各项信息。
四、报送入选人员至基金委
(材料审核)“待上报”菜单项中,可对通过审核的申请人上报基金委。点击“查询全部”可查看全部人员列表;录入查询条件(例如:姓名),点击“查询”可查看单个申请人的信息。
注意:在“待上报”中可以进行“重新审核”操作,重新审核会释放已经生成的CSC学号,该申请人再次通过审核后生成的CSC学号可能与原来的CSC学号不同。
五、打印初选名单
在(初选名单打印)中按批次号查询出申请人列表后,点击屏幕下方的“打印名单”按钮,即可打印查询出的名单;此外,通过(材料审核)菜单中的“已上报基金委未接收”、“基金委已接收”、“已退回”、“未通过”可掌握相关状态的数据,并进行回溯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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