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派访问学者申请录取及派出相关问题分享
2018年06月05日
来源:知识人网
摘要:申请人向学校项目主管部门提交补发申请,由项目实施院校核实情况后出具公函,并将学校公函、个人申请、错误的录取材料原件等一并邮寄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我们在收到相关材料并审核信息后尽快予以补发。
1、问:如出现录取材料基本信息有误怎样处理?
答:访问学者申请人向学校项目主管部门提交补发申请,由项目实施院校核实情况后出具公函,并将学校公函、个人申请、错误的录取材料原件等一并邮寄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我们在收到相关材料并审核信息后尽快予以补发。如录取材料已遗失,只需提交学校公函及个人申请。
2、问:收到录取材料后应该办理哪些派出手续?
答:派出前,留学人员须交存保证金、办理护照、签证、《国际旅行健康证书》等手续,持《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赴公证处办理签约公证手续,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办理预订机票、预领奖学金手续等。
3、问:是否所有录取人员均需办理《同意办理派出手续的函》?
答:不是。录取后请及时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阅相关内容,如平台显示需要出具,则按要求上传相应材料并经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办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派出;如平台显示不需要出具则可直接办理其他派出手续。如遇问题,可按录取国别或地区咨询国家留学基金委欧洲事务部、亚非事务部、美大事务部等部门。
4、问:办理派出手续需多长时间?
答:留学人员办理签证、机票、签订并公证《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存保证金、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书》等派出手续一般至少需要3-4个月时间,每个国家办理签证周期不同,所需时间存在很大差异。
5、问:录取后又收到国外更好单位的邀请信,能改派吗?
答:原则上不能改派。请访问学者申请人在申报时慎重选择留学单位。若确有特殊情况,需经所在单位按照录取国别或地区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欧洲事务部、亚非事务部、美大事务部提出申请。
6、问:是否允许延期派出?
答:除因签证问题等不可抗力造成需要延期的情况,其他一律不予延期。如需办理,应经所在单位按照录取国别或地区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欧洲事务部、亚非事务部、美大事务部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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