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公派访问学者担保人及保证金小贴士
2018年05月29日
来源:知识人网
摘要:出国人员本人应带两名担保人(丙方第一担保人、丙方第二担保人)同时或分别到场,在公证员面前在《协议书》上签字。
1、办理公证要求
a、出国人员本人应带两名担保人(丙方第一担保人、丙方第二担保人)同时或分别到场,在公证员面前在《协议书》上签字。
b、出国人员及两担保人均应向公证员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c、担保人员应向公证员出示有担保能力的证明材料。
2、担保方式
a、访问学者担保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信,证明担保人有稳定的收入,此方式适用于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单位,证明信需由人事部门或军队政治部出具并加盖印章。
b、担保人也可以用与担保金额相适应的个人财产担保。此方式可通过向我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存折、存单、机动车登记证等证明材料证明其有担保能力。
3、担保人的条件
a、年龄为18周岁至5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b、具有代为清偿能力。
c、作为保证基础的财产必须是保证人可以依法处分的财产。
d、法人、其他组织、出国人员的配偶、即将长期出国人员不得作为本协议书所指的保证人。
e、出国人员为应届毕业生或在校生的,可以由父母作为担保人。
f、两个担保人不能为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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