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基金委对国外访问邀请信的九大问题解答
一、申请时必须提交外语合格证明材料吗?是否需要提交该证明材料的原件?
答:申请时必须提交外语合格证明材料。访问学者申请人不需要提交外语合格证明材料原件,只需提供复印件,原件请申请人自行留存。对于申报期前已在教育部指定的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的申请人,可提供在读证明作为外语合格证明材料。
二、雅思、托福或者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是否必须在有效期内?
答:是的。雅思、托福和WSK的成绩有效期为2年,申请时成绩需在有效期内。
三、是否可通过外方考核证明作为外语达标证明?
答:赴英语、德语、法语、日语、俄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国家的留学人员,不可通过外方考核证明作为外语达标证明;赴以上语种以外其他语种国家留学者,可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对该语种的面试或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四、申请材料只提交电子版吗?
答:不是。申请人须按规定顺序准备一套书面申请材料提交给所在院校。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所有材料应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传电子版,纸质材料由学校留存,无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
五、上传的申报材料模糊不清,对申报有影响吗?
答:申请人上传的申报材料是评审的重要依据。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识别的,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六、如何获得《单位推荐意见表》,《单位推荐意见表》由谁负责填写,由谁负责输机?
答:公派访问学者申请人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填写出国留学申请表完毕后需提交并打印,空白《单位推荐意见表》将随同申请表一起打印,不能单独打印。
《单位推荐意见表》应由申请人所在部门(院、系、所等)主要负责人填写;由校内项目主管部门填写复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单位推荐意见表》的电子信息由各校项目主管部门负责输入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
七、我在网上填报了出国留学申请表,但是我单位不同意推荐,还可以申报这个项目吗?
答:因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选拔。无单位推荐意见的,或单位推荐意见为“不属实”、“不推荐”的,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八、申请人申报时应注意什么?
答:核查自己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请表中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出生年月日等基本信息是否准确、留学单位、留学期限等信息与外方邀请信内容是否一致;申报及上传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且符合要求。
九、申请表提交后是否可以进行更改?
答:在各校未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接收申请表前,申请人可将已填写的网上申请表提回并进行修改。申请人可使用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点击提回申请表按钮,将申请表提回后进行修改,但修改后必须在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前重新提交并打印。
各校如已在网上接收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申请人将无法再更改申请表信息。因此,申请表填写完成后,请务必仔细核对并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提交所有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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