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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派博士后提前回国需提交的材料

2017年09月18日
来源:知识人网公派博士后
摘要:国家公派博士后人员因故不能继续学习需要提前一个月(不含)以上回国的,应提前向所属使(领)馆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国家公派博士后人员因故不能继续学习需要提前一个月(不含)以上回国的,应提前向所属使(领)馆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本人申请书:说明派出类别及留学身份、录取文号、CSC学号、抵达时间(以留服中心发放的报到证标注的出国时间为准)、留学期限、申请原因并注明手机、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此信需本人亲笔签字。

  二、国外导师同意提前回国的证明函。

  三、国内派出学校同意提前回国正式公函(须有文号或函号,大学人事处、国际交流处或研究生院盖章均可,并附相关部门联系人姓名、电话和传真号码)。

  注:提前取得学位回国视为提前完成留学计划,但仍需提供以上材料办理回国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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