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龟比较美国和加拿大:各有各的好
游在美国和加拿大的比较
美国和加拿大,虽然都地处北美,语言相通但是两个国家还是有很大的区别,这些区别绝非只停留在”Eh”的口音或者”Cheque”的拼写上。
我在美国的时候,有很多人问我加拿大的情况,因为不少美国留学生都会把移民加拿大做为一个备选项。而网上时不时也会有一些美国和加拿大之间的比较。我自认为对作美加比较还比较有发言权。我在Montreal,Toronto各住过两年,Vancouver去过不下十次,Calgary去了三次,Edmonton , Halifax, Winniepeg, Windsor 都去过。美国来说去过一半以上的州,著名的城市基本都去过。(我基本上把去出差,住过两个星期的地方,才算去过;如果要算上坐飞机转机,开车路过的州,那就更加多了。)
先说加拿大,加拿大和美国比最突出的特点就是生活节奏的慢。除了多伦多稍微快一点之外,来往美加两国的人都会发现加拿大办事情慢得出奇。无论是从餐馆点餐还是到银行取款,加拿大人永远是非常有耐心,非常有时间的。就连加拿大广播电台的播音员,说话也比美国的要慢上一个半拍。不信大家可以听一下美国和加拿大广播电台的清谈节目,你会发现两者语速相差挺大的。
也许是因为加拿大因为冷,冬天里天黑得尤其早,所以大家都比较懒,生活节奏缓慢。这种慢,有好也有不好。好的地方是,大家都慢,工作就很悠闲。基本上在加拿大看不到有人加班。每个人到了5点就准时地出门,如果不提早下班已经是优秀员工。不好的地方就是如果你碰巧有急事,那就只能恨不得把所有人都上一个快发条。
加拿大多伦多和温哥华的中餐,是北美最好吃的中餐。一些粤菜酒楼的菜式,完全可以和香港媲美。虽然说洛杉矶是美国中餐最好吃的地方,个人慕名去洛杉矶吃过 之后,觉得和多伦多比稍有逊色,和温哥华比则还是有相当一段距离。这也许是因为华人移民的众多,在多伦多或者温哥华的华人社区,你几乎以为把中国人全搬到了加拿大。华人在加拿大的影响力也与日俱增。美国的华人也许只有在加州才有自己当家作主的感觉,但无论是在温哥华还是在多伦多,华裔都已经成为不可忽视的力量,遍布每一个角落。
加拿大环境一流,自然资源无比丰富。我在加拿大用水的大手大脚的习惯,到现在都还有后遗症。加拿大租房子都是包水费的,很多还包电费,因为水电实在太便宜了。
而加拿大让人诟病的地方也不少
加拿大是典型的万税之国。加拿大的税率比美国要高不少,而且苛刻。以联邦税为例,一旦年薪超过4.7万,联邦的税率就是26%,这还仅仅是联邦税,每个省的省税还要再交,同样以收入4.7万为例,安省税率9.15%,BC省税率7.7%。这样收入还没到手,35%左右的钱就已经进了政府腰包。再加上,加拿大普遍13%-14%的销售税,可以说一个中产阶级50%的收入都被政府卷走了。
加拿大税收虽然高,但是收入却比美国低。除了Alberta省因为石油的关系,工资水平比较高之外,普遍的工资水平要比美国低上一个档次。这两年加拿大于美元的汇率倒挂,某种程度上弥补了这种差距。网上查的数据:加拿大中间收入为47,481;美国为47,000。看上去似乎相差不大,但是加拿大Alberta省的工资远远高于其他省份,如果去除Alberta省,其他省份的工资水平绝对要比美国同类的城市要低。
加拿大大部分时候一年里有6个月的冬天,对于不喜欢滑雪的人来说,这漫漫寒冬几乎是与世隔绝。
加拿大娱乐稀少。如果说美国是个大农村,加拿大几乎就是一个更大的农村。餐馆稀少,除了KEG,BP,几乎没有连锁的知名饭店;电视稀少,换来换去就那么几个台,卫星电视最近这几年才有人开始装;服装稀少,除了多伦多和温哥华市中心,几乎没有几个知名的服装店。
加拿大物价比美国要高不少。一个是消费税的因素。在加拿大买任何东西,都要乘上一个14%的消费税,在美国大部分是7%-8%。而因为冬季漫长的缘故,冬天里的食品大部分是从美国运过去的,所以价格也比美国高不少。
加拿大生活成本高不仅仅是物价的原因,一些公共事业,因为被企业寡头所垄断,造成生活费用超贵。比如说车子的保险,幼儿园的入托,还有手机费用。美国已经人人把手机当座机用,不出国的话根本不知道神马是漫游费,连中国都已经手机漫游接电话不用钱,只有那万恶的Rogers, Tellus还有Fido,还要收漫游费。
美国
美国是一个很好的国家,说它是世界上最好的国家,并不为过。我相信上万维网的朋友大多数都在美国,在加拿大的移民,也很容易获得美国签证,大多数都会来美国游玩。所以这里只挑一些我觉得突出的来说。
美国物价低廉,许多加拿大人来美国购物,都是恨不得把全商场的东西买回去。美国网上购物尤其方便便宜,但由于关税的问题,许多Ebay 或Amazon的商家都指定只送美国国内地址,不送加拿大。
美国人多,机会多。可以说在美国,基本上人勤地不懒。周围的朋友,只要是按照读书-工作-H1B-绿卡这一路走过来的,有些人也许会在工作上遇到些波折,或者走些回头路,但基本上是芝麻开花节节高。每年上一个台阶。
一般来说,美国找工作要比加拿大容易,因为工作机会多,流动性大。但是这两年因为经济衰退的沉重打击,罕见地出现了加拿大失业率比美国低的状况。而美国华人就业困难,很多还是因为身份的问题。华人解决了绿卡问题而有一个正经学历的,几乎在美国没有找不到工作的。所以拿美国的就业率和加拿大比没有可比性。大部分在加拿大的华人都有合法就业身份。加拿大华人找工作的困难是因为加拿大刻意地设置所谓的“加拿大工作经验”门槛,而保护本地人就业。试想一下,一个刚移民加拿大的人,就算专业知识再精通,英文再流利,又哪里来的加拿大工作经验呢?而没有加拿大工作经验,就找不到工作,找不到工作,就更没有加拿大工作经验。这是一个所有移民加拿大的人在找第一份专业工作时必须经历的无解怪圈。
个人认为美国人是全球来说,仅次于日本,中国的最勤劳的人群。只要比较一下人们对加班和放假的态度,你就会发现,美国人其实真的很勤劳。当然有一部分人也在混日子,但是总体来说,美国公司里面干活的人还是多。一个萝卜一个坑,美国企业对成本的控制还是非常严格,很少允许冗余的人长期存在。
但同时这也造成了在美国生活华人的巨大压力。美国经济每7-8年就会有一个周期。一旦周期转换,经济衰退,公司最常见的做法就是毫不留情地裁员。有几个来美的留学生能够幸运地在一个周期转变前把I485办下来呢?(I485下来则不用担心换工作会影响绿卡申请)许多绿卡还没有到手的华人,在职场上经受的压力,不是外人能明白。一旦失业,则意味着要转身份,重新办绿卡等种种麻烦。而因为华人属于Minority,在裁员时又往往成为第一个牺牲对象。
虽然说在加拿大的华人占总人口的比例要远高于美国的华人比例,而加拿大更以移民国家自诩。但在对移民的接纳,融汇上,美国要比加拿大好不少。在美国,尤其是东西岸的大城市,许多人已经对有色人种见怪不怪。黑人,亚裔,能够进入管理层的越来越多。
而在加拿大,个人感觉虽然国家号称开放,但是其实当地白人对有色人种的内心歧视和排斥远远甚于美国。这是我个人的感觉,举不出实际的数据来说明。但一个可以作为注释的现象就是,美国第一代华人能进入中高层管理的正在逐渐增多。以前第一代华人也许只能立足于赚钱养家,进入管理层的梦想只能由第二代实现。而随着留学美国华人的增加,许多中国大学毕业的留学生也在逐渐进入到一些大公司的中高管理层。这点明显要比加拿大多。加拿大并不是没有第一代移民进入管理层,但是可以说相当少。相当多的加拿大人更满足于一辈子打一份同样的工作,在这样一个缺少流动性的职场环境里,华人的提升就更加少见。
小结:
究竟美国和加拿大,哪一个更好一点,则完全是见仁见智。我知道有许多加拿大的华人跑来美国工作,也有许多美国的留学生改道移民加拿大。一个有趣的现象是,无论是从美国去加拿大的人,还是从加拿大去美国的人,都会觉得他乡的月亮比较圆。这种有趣的现象其实并不难解释。
加拿大生活之艰难,大部分是因为移民找不到专业工作。大部分从国内直接来加拿大的移民英文水平一般,没有北美文凭,更加没有加拿大工作经验。所以来到加拿大之后要找一份专业工作是相当不容易。而从美国转道移民加拿大的留学生则不一样。
大部分移民加拿大的美国留学生都在美国拿了硕士文凭,而不少人甚至还在美国有过工作经验,英文水平也早已能够融入北美社会。加拿大公司张口闭口,加拿大工作经验,即使是在欧洲的工作经验,也不考虑,更不要说亚洲的工作经验。但是偏偏有一个例外,就是对美国工作经验的认同。
所以从美国移民到加拿大的留学生,会发现华人论坛上所说的种种找工作的难题,都没有在自己身上发生。而自从来到加拿大,再也不用担心什么签证,什么赞助,自己愿意住多久就住多久,愿意回国就回国,甭提多爽!
美国生活之不易,大部分是因为受身份的限制。大部分从来美国读书的留学生,毕业后只能去找有H1B sponsorship 的职位。比方说市场上只有10个位置,但中国留学生能去应聘的可能只有2-3个。而辛苦找到了工作,不论工资多低,工作环境多恶劣,都小心翼翼地不敢跳槽,还要求着公司帮忙办绿卡。而许多公司正是看准了这一点,拿着办绿卡,办H1B做饵,压低薪酬,并且有恃无恐的不怕留学生跳槽。
从加拿大来美国的人,大部分是因为和我一样,拿到了加拿大护照,在美国能够以TN签证工作,而不用去争H1B的名额。TN没有名额限制,现在签一次3年有效,可以随时换雇主,并且没有续签次数的限制。从加拿大来美国的人多半也和我一样,在加拿大有过相关的工作经验,来美国是看中美国的经济流动性和低税收,渴望能够在职场上进一步发展,希望能够在美国淘点金子存口袋里。这些人一来到美国这个广阔的市场,很多都能找到自己想找的位置。
所以,无论是从美国到加拿大,还是从加拿大来美国的人,一般都不会后悔。因为每个人都已经有了前一个国家的经历/经验做基础,一旦跨出新的一步,都会走得更好。俗语说的好,不是猛龙不过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