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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美国)博士后的老婆(老公)和孩子之不完全问题

2010年10月25日
来源:网络
摘要:

  前两天遇到有人问:“出国做博士后,老婆孩子怎么办?”老汉没有详细回答,抱歉。这次把有关情况在讲说一下。

  1. 出国做博士后(简称PostDoc),是一种工作,对国外的大学来说,不再是学生了。因此,是临时工作人员,所得到的报酬叫工资,不叫助学金、奖学金。

  2. 其他国家的情况老汉不了解,不过在美国,外国人做博士后一般有两种签证,一种是J-1,另一种是H-1B. 3. J-1签证一般是你在中国有工作,临时到美国。好处是:(1)你的收入(从美国大学得到的工资)是免联邦税(州税不免!)(中美之间的Tax Treaty); (2)老婆、孩子是J-2,老婆可以找正式工作(成年子女也行),收入也不缴联邦税(要交州税!)。 缺点是:(1)每年要办理延期,且最长不超过二次,因此,你最多呆三年。即使转到其他大学,只要你还是J-1,就不能超过三年(除非转变身份); (2)回国后要在国内至少服务两年(Home country residency),才能再次申请出国。这不是国内政策,是美国的政策。 那么,如果你刚刚博士毕业留校,一般学校还可能要求你一个服务期… 当然,按照J-1出国,也可以再转为H-1B,找律师需要1~2千美刀! 如果你没有工作单位,或者辞职了,那么就要按照H-1B走。

  4. H-1B签证是海外临时科技雇员签证(H-1A是艺术之类的),美国每年大约2~3万。好处是一签就是3年,再续又是3年,…绿卡基本到手。问题是:(1)你必须从国内单位“净身出户”,(2)而在美国大学的工资么,还要交税(联邦税+州税)(3)老婆孩子都是H-4B(不能工作!)针对(3),老婆也可打黑工,没有保障呀…还可以做Volunteer(志愿者),没有收入呀…幸运的话,也可以转为H-1B(只要她的雇佣者原理);再者就是读书,自己变为F-1,苦!

  5.因此,带老婆孩子出国,法律上没有什么问题,你需要解决: (1)跟两边单位确定是J-1还是H-1B (2)J-1,就找外国老板要IAP-66,你自己、老婆、孩子每人一份;H-1B,就找外国老板要…(表格名字忽然忘了),你自己、老婆、孩子每人一份(3)钱:老美需要你证明你有能力抚养家庭,不会给人家和谐社会捣乱。因此,不论J-1还是H-1B,你都要证明:你的美国博士后工资 + 你的存款证明(签证前三个月以上的) > 你的一年Expense + 你老婆的一年Exprense + 每个孩子一年的Expense. (这个数额每个州不同,而且每年都在调整,十几年来都是增加!你需要与你所去大学的国际事务部门联系,问清具体数目!) 具体地,如果你PostDoc收入是2.5万,而 你的一年Expense=1.2万你老婆的一年Exprense=1万孩子的一年Expense=0.9万 那么,你需要至少存款 2.5 - (1.2 + 1 + 0.9) = - 0.6,即6000美元。当然,越多越好!而且要选国内大银行,中国银行最好,一定是你名字的户头! 不要请国外亲戚、朋友出什么资助证明,除了降低你的可信度以外,没有用处;让他们把美金存入你的户头! 提示:国内大学一般需要以下部门通过: 设备处:没有占用设备教务处:没有本科课程要你教研究生院:没有研究生要你带财务处:没有借款以及其他财务问题科技处:没有未结课题后勤处:没有房产纠纷组织部/外事处:没有政治问题人事处:没有工资、劳保纠纷 *所在基层部门: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