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本访问学者及博士后签证流程详解(上)
从2023年初开始,日本驻华大使馆已经恢复了正常签证业务,知识人网小编汇总整理了近期各项政策要求,更新了本篇日本访问学者及博士后签证流程,因篇幅过长,我们分为上、下两部分进行叙述。
1. 申请方式
申请办理访问学者或博士后的长期签证,需要持有日本法务省签发的“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原件,即Certificate of Eligibility (COE),再带着相关材料到大使馆指定的代办机构递交申请签证的相关材料。
指定代办机构一览表:http://www.cn.emb-japan.go.jp/consular/visa_daili.htm
签证受理时间:周一到周五 9:00-11:30,13:00-16:30(日本大使馆指定的代办机构申请)
签证咨询电话:010-65322007(自动应答电话)
2. 签证申请程序
第一步 确定签证申请类型:
任何需要长期(3个月以上)在日本停留人员的签证都需要申请“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简称COE),签证类型根据在留资格的不同而有所不同,访问学者及博士后的类型多是教授,文化交流,教育、留学等。具体情况应与日本的邀请方进行沟通并确认。
第二步 申请“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COE)
留学人员获COE原件后方可联系办理签证。COE由日本出入境管理厅发放,审核周期一般为2-4个月,留学人员可联系日方留学单位获取办理COE相关流程。
有关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咨询单位:
1.日本大使馆领事部(签证处)
电话: 010-6532-2007,传真: 010-6532-9329 ,e-mail: visa@pk.mofa.go.jp
2.日本法务省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网站 https://www.moj.go.jp/isa/index.html
第三步 准备签证材料
一、 提交的材料(https://www.cn.emb-japan.go.jp/itpr_zh/visa_shikaku.html)
1. 签证申请书(贴付6个月内拍摄的照片 尺寸:竖4.5cm×横3.5cm,白底,1张)
文末附有签证申请书模板
2. 护照
3. 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及申请人页)
4. 居住证等居住证明(仅限于户口不属于本馆管辖区域内的申请人)
5.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复印件(可用电子版COE打印)
6、如果带家属的话,办理家族滞在(家属签证)签证申请准备的材料,需要填写婚姻调查表和亲属关系调查表。
二、补充材料:根据在留资格种类,除上述材料外,如签证官还需申请人提供补充材料,会在收到基本材料之后通知申请人。
注:申请签证时所提交的材料,除护照、居住证等原件以外一概不退还。
手续费:单次签证(过境签证除外)150元,除此之外代办机构将收取一定的代办费,详情请咨询各代办机构。
申请受理天数:签证申请材料的审查一般需要5个工作日。根据具体情况,有时可能会延长受理时间。
注意:“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为3个月。签证申请人需在该证明书有效期内在所属日本驻华使领馆申办签证,并入境日本,逾期自动作废。
第四步 到大使馆指定的代办机构进行签证申请
申请签证时需通过日本大使馆所指定的代办机构办理,原则上不接受个人申请。
按照预约时间到指定代办机构提供有关材料。申请人可去就近的代办机构办理。
注意事项
(1)关于申请方法如有不明之处,请先咨询代办机构。
(2)原则上不接受提早出签及个别审查状态查询。此外,关于审查结果不予回答具体原因。如遇拒签,拒签理由请理解为该申请不满足原则上的签证发放标准(注)
原则上,如果签证申请人具备下列所有条件并符合要求,即予以发给签证。
申请人持有有效护照,并拥有回国或再入境居住国的权利及资格。
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且符合规定。
申请人在日本将从事的活动或身份、地位及停留时间符合出入国及难民认定法(1951年政令第319号,以下称「入管法」)规定的在留资格及停留时间。
申请人不符合入管法第5条第1项(不许入境)各条的任何一项。
签证申请书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