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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问学者谈与J1签证有关的两个“两年”规定

2017年12月15日
来源:知识人网
摘要:作为一种学术访问学者J1签证无疑给我们提供了很大的便利,可以得到免除税收以及允许家属工作等方面的福利。

  作为一种学术访问学者J1签证无疑给我们提供了很大的便利,可以得到免除税收以及允许家属工作等方面的福利。然而,现在很多同学对于J1签证的一些限制,尤其是两年回国服务期以及24个月“不可重复”规定存在许多疑问,在此与大家分享一些在这一问题上的体会。

  一、 两年回国居住要求 Two-Year Home Country Physical Presence Requirement:

  主要是根据美国Section 212(e),也经常被称为"two year requirement",“ Two-year Home Residency Requirement”,意思是说受限于这一条款的J1申请人在完成项目回国后,必须在祖国停留够2年。在此期间,不可申请各种移民、工作类签证,包括H-1B,L1或者绿卡等再次登陆美国,除非申请豁免。

  但是,申请学生类(F/M),以及B1/B2类签证,不受此限制。但是,对于J1中的Research Scholar以及Research Professor类别,将受到24 month bar的限制。

  二、 24个月限制 24-month bar limitation: 任何参与J-1项目的Research Scholar或Research Professor的申请人都受限于这一规定,此规定起始于2006年11月18日。确认自己是否属于这两个类别,请参看自己的DS-2019表的section 4的内容。

  当申请人的上一个Research Scholar或Research Professor项目完结后(不管上一个项目持续了多长时间),如果要开始一个新的Research Scholar或Research Professor项目,则必须在24个月(也就是两年)后才可以再次申请J1 Research Scholar或Research Professor。但是,如果申请J1的其他种类,如Short-Term Scholar, Specialist等不受此限制。

  以上内容由知识人网公派访问学者咨询老师整理发布,希望能给遇到此类状况的访问学者们一个清晰的方向。想了解更多关于访问学者、访问学者招聘的相关资讯,可以登录我们的官方网站:www.zsr.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