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派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请条件
2017年09月13日
来源:知识人网
摘要:一、应届毕业生是否可以申请?
答:不可以。申请人应为国内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个别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有特殊规定,按规定执行。
一、应届毕业生是否可以申请?
答:不可以。申请人应为国内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个别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有特殊规定,按规定执行。
二、私营企业、外企工作人员是否可以申请?
答:可以。
三、与国家重点实验室或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或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长期合作的人员,是否可以申请高级研究学者?
答:不可以。长期合作不等同于正式工作人员。
四、目前国内在读博士即将毕业,能否申请赴国外博士后研究?
答:国家公派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的博士后申请人应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不面向应届博士毕业生选拔。
个别中外合作奖学金项目的博士后申请人可面向国内应届博士毕业生(如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具体请参阅相关项目选派办法。
五、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者或录取后放弃留学资格者,是否可再次申报?
答:享受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者,需在上次留学回国后服务满5年(含)以上方可再次申请(即自回国之日起至申请截止日前)。曾获得留学资格且留学资格在有效期内、尚未派出的,经所在单位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出放弃留学资格并获准者,2年内亦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未经批准擅自放弃留学资格者,5年内不可再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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