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补办美国移民局离境记录
当您离开美国急切的飞回伟大祖国母亲怀抱时,如果您忘了将您护照里的白色离境卡I-94W卡交还给美国国土安全部的话,那代表您的离境没有被准确地记录下来。
如果您没有一个有效的离境、或者无法合理的证明您曾经准时离境,那么在您下次申请入境美国时,美国国土安全部将会认为您曾滞留美国没有准时离境。当这种情况发生时,您的签证将会被取消,同时您将会被要求立即返回原地。
如果您是通过免签证协议到美国的旅行者,并且曾停留超过所批准的时间,那么当您下次来美国时必须先去美国使馆申请签证。如果上次您已滞留,而这次您又来到美国入境口岸试图根据免签协议在未办签证的情况下进入美国,美国国土安全部将会命令您立即返回原地。
因此,更正您的离境记录是您的责任。您必须提供给美国国土安全部有效的材料以便美国国土安全部能更正您的离境记录,那么您在美国国土安全部就有一个完整的出入美国境的记录。
申请补办离境记录时,美国国土安全部将会考虑及接受各种各样的证明材料,其中包括,不仅仅局限于下列资料:
1、离开美国时所使用的登机牌原件 。
2、您护照里盖有离开美国后出入其他国家的出入境章(请提供空白页除外的整本护照复印件,包括含有相片的个人资料页)。
3、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例如:雇主发给您的带有日期的工资单或凭证以证明离开美国后在其他国家工作。
4、带有日期的银行帐务往来以证明您已离开美国在其他国家居住。
5、学校的考勤记录证明您离开美国后在美国以外的学校上课。
6、带有日期的信用卡使用收据,(请保留您的名字,但是删除信用卡号码)以证明您离开美国后在其他国家居住。
如果您没有提供以上证明材料或能证明您已离开美国的证明材料,您的申请将不被接受。
您必须邮寄您申请材料的原件,如无法提供原件请提供复印件。如果您邮寄的是原件的话,请自己保留一份复印件。美国国土安全部将不退还所有材料。为了帮助美国国土安全部更快地了解情况和更改您的记录,请用英文写一份说明书。
您必须将您的说明书以及其它材料邮寄至以下地址:ACS - INS SBU P.O. BOX 7125 LONDON, KY 40742-7125 USA。切记:不要将您的离境卡及其它证明材料邮寄去任何美国使领馆、任何除上述地址以外的美国国土安全部的办公地点或地址。只有在上述地址收到您的材料后才能更正您的离境记录以避免您将来再次入境美国时有可能遇到的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