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启动|2023年CSC西部/地方合作项目即将申报
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以下简称CSC)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以下简称“西部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即将开始,为此知识人网小编整理出以下申请要点,提醒申请者注意。
一、可以申报的省份
1.西部项目包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四川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陕西省、重庆市、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13个省市和自治区。
2.地方合作项目包括:河北省、湖南省、河南省、海南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浙江省、湖北省、江西省、广东省、山西省等12个省。
二、申请人条件
1.须为国内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2.年龄:高级访问学者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访问学者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后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三、时间节点
1.申报时间:5月1日-5月15日,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准备纸质申请材料报所在单位留学主管部门审核。
2. 录取时间:2023年8月底前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3.派出时间:2024年12月31日之前。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留学资格者,2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四、其它注意事项
1. 已申报“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的申请人可同时申报本年度西部项目(限“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申请人如被前述项目录取,将自动丧失西部项目资格。各推选单位应当在单位推荐公函中明确申请人是否同时申报两个项目。
2. 外语要求:该项目允许申请人在外语未达到合格标准的情况下先行申报,但申报时,推选单位须在《单位推荐意见表》中明确对其重点推荐,并且申请人须提交有关外语水平证明作为专家评审参考。申报时外语水平符合达标条件的申请人,录取后可直接派出;申报时外语不符合达标条件的,录取后外语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派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