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2021年CSC西部/地方项目申报指南
2021年5月1日,国家留学基金委(CSC)西部人才/地方合作项目将开始网上申报,申请者务必按照CSC要求申报并提交各种材料。为方便查阅,知识人网小编特转发CSC官网公布的项目申报指南,同时提醒申请者注意本校及本地区的特殊要求。
知识人网特别提醒
1、 尽管CSC公布的截止时间是5月15日,但有些学校及本省或自治区教育厅要求的截止时间会有提前,如提前至5月13日等,所以申报者务必注意本省报名截止时间(具体参见本校或者本省教育厅通知)。
2、 本年度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申报时间有较大变动,部分项目申报时间重合。申请人可以在面上项目等全额资助项目结果未公布时同时申请地方/西部项目。如被面上项目等全额资助项目录取,申请人应第一时间告知推荐学校和省教育厅,已录取的申请人不再参与地方/西部项目评审。
3、西部项目参与省份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四川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陕西省、重庆市、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地方项目参与省份为:河北省、湖南省、河南省、海南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浙江省、湖北省、江西省、广东省、山西省。
申报者本人请向推荐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核实详细政策,以确保申报成功。
网上报名指南
一、报名网址:http://apply.csc.edu.cn
(要求使用Internet Explorer 6、7、8、9、10、11版本。如果使用IE8.0及以上版本,请启用浏览器的“兼容性视图模式”后使用。开启方法可参考:
http://windows.microsoft.com/zh-cn/internet-explorer/use-compatibility-view#ie=ie-11)
二、报名时间:2021年5月1日-5月15日
三、报名程序:
1.注册用户名(往年申报过的,应重新注册帐号,邮箱和身份证号码可重复)
2.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csc/main/person/login/index.jsf进行填报
3.上传申报材料
※注:请注意报名截止时间。各省份具体时间要求以所在省份教育厅的规定为准。请务必在报名结束前提交申请表。
四、申请表填写注意事项(请在填写申请表前,仔细阅读“选派办法”,查看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登录首页的“申请类别”请选择——访学类
申请表共8个子表,请按顺序填写,每完成一个子表,请注意点击“保存并下一步”。
子表1:基本情况——请申请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姓名(中文)、姓名(拼音):请仔细检查,按照提示的格式填写。注意不要出现错别字或拼音拼写错误。姓氏“吕”需按护照中实际拼写进行填写。
最后毕业院校及专业:请按实际情况填写。
是否入选国家级人才:如填写“是”请注意填写后续选项,并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现工作单位:请在列表中选择相应工作单位。如列表中没有列出,则选择此列表末端的“其它”,在新出现的“请输入工作单位”中自行填写工作单位名称。填写时请注意使用规范全称,仅填写单位全称,不用填写部门。
照片:请拖动内侧垂直滚动条至底端,在“家庭电话”的下一行上传照片。要求免冠证件照、大小不超过50KB、格式为jpg或jpeg。请注意未上传照片会导致无法提交。
子表2:外语水平
一外语种:请根据本人掌握的语种进行选择(与申请国家使用语种无关)。
是否达到外语合格条件:
①未达到外语合格条件---如申请时未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中规定的合格标准,请选择此项,并选择是否同意参加培训部外语培训及意向培训地点。
②已达到外语合格条件---如申请时已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中规定的合格标准,请选择此项,并选择相应的达标方式(外语合格有效期以申报时为准)。
※请注意: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填写,在填写前仔细核对外语合格证明是否仍在有效期内,如证书已过期或曾在国外学习时间不符合规定要求,不能作为外语程度证明。
合格标准:
a.外语专业——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b.曾在国外学习工作(需提交曾留学单位及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分别出具的在外学习或工作的证明,或往年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连续留学8个月(含)以上,或连续工作12个月(含)以上,或曾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身份留学3个月(含)以上;
c.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需提交合格的成绩单)——达到相应语种的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d.培训部培训合格——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
e.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等外语水平考试——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子表3:教育与工作经历——请按照每一项提示要求填写。
子表4:主要学术成果——每一项均请按“最重要-重要-一般”及“时间近远”依次填写,至多4项。
子表5:主要学术成果摘要介绍——如无可不填。
子表6:研修计划——请结合提示条目填写。应包括以下内容:
a. 拟留学专业(研究课题),特别是拟研究方向国内外研究进展
b.申请人在拟研修方向上已取得的研究基础(请重点描述)
c.拟研修的具体科学/技术问题(请重点描述)
d. 拟研修学校/研究所在申请人拟研修方向上的研究水平,国际影响力及研究条件(请重点描述)
e.出国留学预期目标、研修计划、方法及时间安排
f.拟研修的科技问题对本地区建设的贡献(请重点描述)
g.回国后的后续研究计划,以及申请人已拥有的相关研究条件(请重点描述)
子表7:国外邀请人(合作者)——请按照要求填写邀请人相应信息,并提交邀请人简历。
※子表8:申请留学情况——请按顺序填写以下内容
申请留学身份:访问学者、博士后、高级研究学者
(根据项目简章要求及自身条件进行选择)
申报国家/地区:不限(根据本人具体联系情况,自行选择)
申报项目名称: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
可利用合作渠道项目: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
或 地方创新子项目(仅限获批项目申报)
计划留学单位(外文):请根据已确定的国外院校进行选择(地方创新子项目申报人员国外院校应在获批范围内),并提交邀请信。支持模糊查询。(如填报院校与邀请信不符将按不通过资格审核处理。一经录取,留学单位不再变更,请慎重填报)
如您所计划访问的留学单位不在系统提供的选择范围内,请按要求提交“国外留学单位申请表”,申请将在5个工作日之内进行处理,请注意申报截止时间。
受理机构名称:请选择本人所在省、区、市教育/人社厅(局)、教委
留学专业名称、请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相应或相近专业(地方创新子项目申报人员留学专业应在获批范围内)。
具体研究方向: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重点资助学科专业代码及名称:根据专业进行选择,或可选择列表最底端的“不在所列学科中”(此项不作为评审依据)。
申请留学期限:高级研究学者—— 3-6个月
访问学者—— 3-12个月
博士后—— 6-24个月
申请资助期限:请与“申请留学期限”一致
是否享受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如果曾经享受过,请填写具体时间。
※请注意,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工作尚不满两年的人员不符合申报条件。
五、上传申报材料
完成申请表填写、保存后,即可点击左侧“上传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分为“必传”、“非必传”两类,申请人须按要求将“必传”材料全部上传后,方可提交申请表。“非必传”材料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上传。
请注意:
1.所上传的材料须为PDF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3MB。如材料为多页,必须合并成为一个PDF格式文件上传,否则后上传文件将覆盖先上传文件。
2.上传后应预览检查,防止出现上传过程中出现文件损坏情况。
六、完成网上报名:申请表所有项目填写完毕并完成“必传”材料上传后,点击左侧“提交申请表”。成功提交后,系统会根据填写内容自动生成《访学类申请表》(PDF格式),请下载并打印(PDF文件请用Adobe Reader或Acrobat软件打开)。并在申请表首页右上角空白处手工粘贴1寸免冠照片,且在第3页的申请人保证处签字。
※注:提交申请表后,如需修改请点击左侧“提回申请表”,并请在报名截止前重新提交。
七、请将打印好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连同《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须由单位主管部门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统一提交当地教育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材料,按顺序装订整齐并交至所属受理机构。
注:如所在单位为司局级以下单位,则需由司局级主管单位——所在省、区、市教育/人社厅(局)、教委在“上级主管部门复核意见”栏中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