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培训的有关费用负担办法及培训部联系方式
2018年08月22日
来源:知识人网整理
摘要:
1. 有关费用负担办法
(1)参加英语培训的学费由学生本人或所在单位自理。
(2)参加非通用语种(英语以外)的培训,被国家留学基金委录取学生的学费由教育部负担,未被录取学生的学费由学生本人或所在单位自理。
(3)培训期间的食、宿、交通等费用由学生本人或所在单位自理。
2.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联系方式:
序号 |
培训机构名称 |
联系电话 |
1 |
北京语言大学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 |
010-82303540 |
2 |
北京外国语大学出国人员培训部 |
010-88816498 |
3 |
上海外国语大学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 |
021-35372880 |
4 |
同济大学留德预备部 |
021-65981130/65983487 |
5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出国留学培训部 |
020-36207152 |
6 |
中山大学广州英语培训中心 |
020-84110970 |
7 |
西安外国语大学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 |
029-85309439 |
8 |
东北师范大学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 |
0431-84516278/84536156 |
9 |
大连外国语大学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 |
0411-86115959 |
10 |
四川大学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 |
028-85406535 |
11 |
四川外国语大学出国培训部 |
023-65385262/65385282 6538 26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