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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博士后访问学者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详解

2018年08月17日
来源:知识人网
摘要:

访问学者和博士后属于非学位留学(科研)经历,如果没有国外高校/单位的学位证书,应该如何获得国家认可的海外经历证明呢?今天就让知识人网老师给大家介绍我国最官方的海外留学(科研)经历认证文件之一《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一、什么是《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中国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制表,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证明材料,是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内就业、升学、海外学历学位认证等的重要依据。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共三联,第一联由留学回国人员妥善保存,其他单位可查验原件,收存复印件,不得收取原件;第二联由留学回国人员带回国内向海关申报购买国产免税汽车,将由海关收取;第三联由我驻该国大使馆教育处存查。  

   

大使馆教育处为留学人员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一项免费服务业务,不收取任何费用(文件寄送费不算)。  

   

留学身份包括高级访问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大专生,其他留学人员。  

   

注:《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简称《回国证明》。  

     

二、《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用处?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作为我国最官方的海外学术经历证明文件,可用于以下事项:  

     

1、个人身份:  

     

单位人才引进(就业)、职称评定、城市落户、报考公务员等;  

     

2、科研资助/资金项目申请;  

     

海外回国人才国内创业、国家/单位各类科研基金申请等;  

     

3、其他:  

     

购买免税车等。  

     

特别提醒:  

     

知识人网老师需要特别强调《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上有此次经历的起止时间,非常重要。起始时间通常以大使馆教育处网站报道时间或学校报道时间为准,如果您需要访学整6个月开出《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单位要求海外经历满一整年,建议提前与教育处和单位详细确定时间点的计算方式,如果需要可以延长海外停留时间,避免因提前回国而造成此次海外经历不被认可。  

     

三、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应当符合的条件?  

     

1、持中国国籍。  

 

2、持有效的访问/学生签证。  

 

3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规定,限发给在国(境)外正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学习、学术访问的人员。  

 

4、连续在外居住六个月以上(根据出入境记录)。  

     

四、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需提交的材料?  

     

通常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访问学者、博士后所在院校邀请信复印件或完成学业/访问进修任务的留学单位证明信原件、复印件;  

 

2本人护照及签证等出入境信息;  

 

3、回国行程票据;  

 

4公派人员需提供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机构的派出函复印件;  

 

5、博士后需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6、写清回邮地址的回邮信封及邮票(部分国家需要,如英、加、澳、德等)。  

 

五、《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申请时间和流程?  

 

1、申请时间  

 

大多数国家的领事馆教育处建议申请者回国前1个月开始办理申请,也有部分国家建议回国前2个月左右申办,如德国、澳大利亚。  

 

2、申请流程:  

 

1)登陆驻该国大使馆教育处网站,通过《留学人员信息/注册服务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完成报道手续。当抵达留学国后就可以网上注册登记,建议提早完成,避免延误申请。  

 

2)在教育处网站下载申请表,或通过系统填报提交。  

 

3)到该国大使馆教育处直接递交《留学归国人员证明》申请资料或者邮寄到指定材料接收处。  

 

4)通过申请系统或教育处邮件提示,及时跟踪办理情况。如果超期仍未收到《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需按照教育处标明的联系时间、方式咨询情况。  

 

六、《回国证明》申办时间  

   

10个工作日:日本、新加坡等;  

15个工作日: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等;  

20个工作日:美国、英国等。  

     

注:申办时间仅是常规办理时间,如遇办理高峰期,周期将有所延长,且此用时不包括补充材料,更正信息和往返邮寄时间。  

   

七、《回国证明》办理注意事项  

   

1、同一阶段海外经历《回国证明》只能开具一次,回国后改变原出国身份,再次入境的不受此限。  

     

2、如留学人员曾获得两个或以上学位或具有两次以上不同的学习经历(含在不同馆区的学习经历),使馆教育处将依据其在该国所获得的最终学历,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之前所获得的学位及学习经历,请留学人员本人务必在注册登记表中的“备注”栏中标明。  

     

3、各国的《回国证明》能否补办,多长时间内可以补办要求不一,建议详细确认。需要注意如因个人原因丢失证明,美国教育处一般不予补发。  

     

4、尽量错开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高峰期或提前一段时间申请,如澳大利亚大使馆教育处明确提醒,每年17月为办理的高峰期,请各位学者注意申请安排。  

     

     

知识人网老师建议各位学者在入境访问国10天内登录我国驻该国大使馆教育处网站,详细阅览“报道流程”及“回国证明”申请信息,做到心中有数,有备无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