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举办“中国(北京)博士后人才交流与科技项目洽谈会”的通知
各有关省(市、区)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博士后设站地位、博士后研究人员和博士毕业生:
为促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加强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间科技项目合作,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于2013年7月13日在北京共同举办“中国(北京)博士后人才交流与科技项目洽谈会”(以下简称“洽谈会”)。洽谈会由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和北京市人才开发中心承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7月13日(星期六)9:00—16:00。
地点: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
二、邀请单位
洽谈会重点邀请北方地区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工作站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参会。参会地区包括:北京、天津、山西、河北、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等。
三、内容和形式
参展单位设立展位,与到会博士、博士后见面,进行进站、出站双向选择;也可就所需项目与博士后及其他设站单位洽谈交流。
四、报名及组织
1.参展单位于5月20日至6月20日登陆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页(http://210.79.234.200/)的“人才与项目交流信息系统”,填写需求信息。
2.相关省(市、区)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5月20日至6月20日登陆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页(http://210.79.234.200/)的“人才与项目交流信息系统”,对单位需求信息进行汇总,按照参展单位名额(附件),确定本地区参展单位,并网上提交主办方。
3.洽谈会主办方于6月20日至30日向参展单位发出邀请函。
4.相关省(市、区)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组织本地区博士、博士后报名参会。欲参会人员可于6月20日后登陆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页(http://210.79.234.200/)的“人才与项目交流信息系统”,填写对接意向及报名信息。
五、联系方式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博士后基金管理处
联系人:刘洋
电 话:010-62335023
传 真:010-82387704
e-mail:jijinchu@126.com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家与博士后工作处
联系人:李秀
电 话:010-65242904
北京市人才开发中心
联系人:蔡丽娜
电 话:010-61198814、13439512305
传 真:010-61198814
e-mail:13439512305@163.com
附件:各地区参展单位展位数量分配表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13日
附件
各地区参展单位展位数量分配表
地区 |
名额 |
北京市 |
60 |
北京地区(非市属) |
30 |
甘肃 |
9 |
河北 |
16 |
黑龙江 |
24 |
吉林 |
9 |
辽宁 |
24 |
内蒙 |
6 |
宁夏 |
5 |
青海 |
5 |
山西 |
8 |
山东 |
45 |
陕西 |
20 |
天津 |
15 |
新疆 |
14 |
预留 |
10 |
总计 |
300 |
注: 1个标准展位尺寸2m×2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