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公告
2014年04月03日
来源:湖南省教育厅
摘要:
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是专门从事教育科学研究和咨询服务的省属事业单位。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高等教育研究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基础教育研究所、民办教育研究所、教育发展研究所、教育史志研究所、人力资源研究所、教育督导与评价研究所、《当代教育论坛》杂志社等10多个所室,其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是全国省市区教育科研机构拥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两个院所之一。现有在职在编人员110多人,其中具有教授、研究员、副教授、副研究员等高级职称人员80多人,有博士、博士后20余人,博士研究生导师10余人,70余人在国家或省级学术组织中担任学科专家或评委,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湖南省“12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徐特立教育奖获得者、湖南省高校教学名师等高层次专家。近五年,我院研究人员主持863、973、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以及其他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130多项,出版学术著作150多部,编写国家或省级规划教材、教辅资料400多部(套),在《教育研究》、《高等教育研究》、《中国教育学刊》等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900多篇,先后有60多项科研成果获国家或省部级奖励。“十一五”期间,湖南在国家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立项数居全国第二,并连续两次被评为全国教育科研管理先进单位;史志编纂与研究全国领先,先后被评为全国地方教育史志系统先进集体和全国方志先进集体;并在国家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起草、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文件与部分学科课程标准的修订、《职业教育法》的修改调研、国家和省部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政策制定与调研、省部共建长株潭城市群教育综合改革国家试验区方案的制定、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的决定和规划纲要的拟定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为了不断开拓教育研究的新领域,全面提升服务教育决策、推进理论创新、指导教育实践的能力和水平,2014年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收5名左右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领域
(1)教育学原理;(2)课程与教学论;(3)教育经济与管理;(4)高等教育学;(5)职业技术教育学;(6)教育心理学;(7)其他哲学社会科学的相关领域。
二、申报条件
1.取得博士学位,且品学兼优。
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明确的研究方向,在教育科学及相关学科领域有一定的研究成果,或在国内中文核心期刊发表独著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或在国内正式出版独著的学术专著,或在省级以上政府及工作部门组织的评奖中有获奖的研究成果。
3.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
4.须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三、报名要求
1.申请者须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自荐材料、拟研究项目计划;
(2)本学科领域两位博士生导师的推荐信;
(3)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授予博士学位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已通过博士论文答辩的证明或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的复印件(需加盖学位授予单位学位办公室的公章);
(4)博士毕业证书复印件;
(5)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在职人员、现役军人以及其他已有工作单位的申请人,必须提供原工作单位或有关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证明材料;
(6)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关于生源性质的证明;
(7)申请做第二站博士后研究的人员须提供第一站工作的证明或第一站出站时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博士后证书复印件;
(8)已婚人员应提交结婚证明、配偶情况、是否生育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子女情况;
(9)博士论文及3篇学术代表作或著作;
(10)我院指定医院或市级以上医院《体检表》。
2.请同时以书面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申请和报名。以上材料除代表作原件外,其它材料均用A4纸打印(复印)并装订。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3.被我院确定的拟录取进站人员必须登录全国博士后交互式网上办公系统(网址:www.chinapostdoctor.org.cn)办理有关手续。
四、待遇与条件
1.按照国家和湖南省以及我院关于博士后管理工作的政策落实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有关待遇。
2.我院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一定的科研启动费。
3.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表彰和奖励(包括科研成果奖励)与我院在职人员同等同步进行。
4.我院科研实力雄厚,指导队伍精干,科研经费充裕,科研条件齐全,生活设施齐备,政策环境宽松。拥有1栋5层楼(约2200M2)的教学、科研和博士后生活、工作场地,可以做到博士后研究人员1人1间工作生活用房,拥有图书资料室、阅览室、学术报告厅、局域网、实验学校或研究基地、机关食堂等科研设施设备和条件。
五、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自即日起到2014年6月10日止。
2.通讯地址:长沙市教育街11号: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博管办(邮编:410005)
3.联系人:贺老师、汤老师
4.联系电话:(0731)8992635985182383
5.E-mail:842473554.qq.com
附:合作导师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柯敏,湖南省教育厅党组书记、省委教育工委书记、厅长、教授、博士、博导;
*王键,湖南省教育厅副厅长、教授、博导;
李三福,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教授、博士后、博导;
*肖国安,省教育厅党组副书记、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副厅长、教授、博士、博导;
张放平,湖南省人民政府顾问、湖南省教育厅原厅长、教授、博导;
周远清,教育部原副部长、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原会长、教授、博导;
周德义,湖南省教育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教授;
*姜正国,湖南省教育厅党组成员、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博导;
赵雄辉,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博士;
聂劲松,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发展研究所长、研究员、博士;
*彭崇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厅长、省政协常委。
注:根据我院的有关规定,每位合作导师指导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能超过2人,“*”代表正在指导2位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合作导师。
为了不断开拓教育研究的新领域,全面提升服务教育决策、推进理论创新、指导教育实践的能力和水平,2014年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收5名左右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领域
(1)教育学原理;(2)课程与教学论;(3)教育经济与管理;(4)高等教育学;(5)职业技术教育学;(6)教育心理学;(7)其他哲学社会科学的相关领域。
二、申报条件
1.取得博士学位,且品学兼优。
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明确的研究方向,在教育科学及相关学科领域有一定的研究成果,或在国内中文核心期刊发表独著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或在国内正式出版独著的学术专著,或在省级以上政府及工作部门组织的评奖中有获奖的研究成果。
3.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
4.须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三、报名要求
1.申请者须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自荐材料、拟研究项目计划;
(2)本学科领域两位博士生导师的推荐信;
(3)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授予博士学位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已通过博士论文答辩的证明或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的复印件(需加盖学位授予单位学位办公室的公章);
(4)博士毕业证书复印件;
(5)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在职人员、现役军人以及其他已有工作单位的申请人,必须提供原工作单位或有关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证明材料;
(6)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关于生源性质的证明;
(7)申请做第二站博士后研究的人员须提供第一站工作的证明或第一站出站时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博士后证书复印件;
(8)已婚人员应提交结婚证明、配偶情况、是否生育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子女情况;
(9)博士论文及3篇学术代表作或著作;
(10)我院指定医院或市级以上医院《体检表》。
2.请同时以书面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申请和报名。以上材料除代表作原件外,其它材料均用A4纸打印(复印)并装订。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3.被我院确定的拟录取进站人员必须登录全国博士后交互式网上办公系统(网址:www.chinapostdoctor.org.cn)办理有关手续。
四、待遇与条件
1.按照国家和湖南省以及我院关于博士后管理工作的政策落实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有关待遇。
2.我院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一定的科研启动费。
3.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表彰和奖励(包括科研成果奖励)与我院在职人员同等同步进行。
4.我院科研实力雄厚,指导队伍精干,科研经费充裕,科研条件齐全,生活设施齐备,政策环境宽松。拥有1栋5层楼(约2200M2)的教学、科研和博士后生活、工作场地,可以做到博士后研究人员1人1间工作生活用房,拥有图书资料室、阅览室、学术报告厅、局域网、实验学校或研究基地、机关食堂等科研设施设备和条件。
五、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自即日起到2014年6月10日止。
2.通讯地址:长沙市教育街11号: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博管办(邮编:410005)
3.联系人:贺老师、汤老师
4.联系电话:(0731)8992635985182383
5.E-mail:842473554.qq.com
附:合作导师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柯敏,湖南省教育厅党组书记、省委教育工委书记、厅长、教授、博士、博导;
*王键,湖南省教育厅副厅长、教授、博导;
李三福,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教授、博士后、博导;
*肖国安,省教育厅党组副书记、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副厅长、教授、博士、博导;
张放平,湖南省人民政府顾问、湖南省教育厅原厅长、教授、博导;
周远清,教育部原副部长、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原会长、教授、博导;
周德义,湖南省教育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教授;
*姜正国,湖南省教育厅党组成员、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博导;
赵雄辉,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博士;
聂劲松,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发展研究所长、研究员、博士;
*彭崇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厅长、省政协常委。
注:根据我院的有关规定,每位合作导师指导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能超过2人,“*”代表正在指导2位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合作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