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教招博后-美国教职分类
2011年03月02日
来源:网络
摘要:
首先美国大学的教职,即称谓中带有“professor”的人主要分两大类:1:tenured or tenure track faculty member; 2: non-tenure track faculty member; 前者是正式教职;后者为非正式教职,如research professor。这里只对前者进行分析。
分几点来批注:
1 - 先把终身教授(tenured professor)的定义搞清楚:本人手上的Webster’s字典对tenure的解释为:(1)the act or right of holding property, an office, a position, etc.(2)the length of time, or the conditions under which, something is held(3)the status of holding one’s position on a permanent basis, granted to teachers, civil service personnel, etc. on the fulfillment of specified requirements。讨论这种事情的网闲之辈,我想这点英语就没必要翻译了吧!
2 – “助理教授(相当于我国高校的讲师)”:先举几个最基本的事实对这一认知进行分析。(1)美国研究型大学的助理教授(tenure track assistant professor)可以带博士生,那么也就是相当于国内的博导了。而且,在其tenure track(预备终身教职)的五六年里能不能带出一两个博士对其升为终身教授很是关键;(2)美国研究型大学的助理教授(tenure track assistant professor)可以带博士后(如何与国内体制对比?称为博士后导师可以吗?);(3)很重要一点是美国的大学只要是正式教职tenured or tenure track faculty member,不管是不是终身教授都是独立的教职,即岗位(position)责任一样而只有级别(rank)的区别,没有哪个助理教授必须从属于哪个教授。在某种意义上来说,美国研究型大学(至少是一流大学)的助理教授越是和本系的资深教授摽在一起搞研究发表论文可能升迁的机会越低,因为他或她必须在 tenure track(预备终身教职教职)的五六年里向他或她所在的学术界证明其作为独立研究者的能力。(4)一般美国研究型大学的助理教授(tenure track assistant professor)的招聘都是通过公开招聘,从数十甚至数百个申请者中找出一个,而且有个不成名的规定既不招本校毕业生,所以招到的人大多“来者不善”,而这也是学校的期待和其个人的抱负!本人对我国高校的讲师情况不甚了解,如果和以上这几点相符合的话,那么就可说“我国高校的讲师相当于美国大学的助理教授”,但愿如此!
3 - 关于“合同(contract)的谬误”:这里只举事实:美国大学里无论是新聘助理教授还是终身教授(tenured professor)每年在新年度开始(秋季)都要和学校签个合同,校方签字代表为校长。
4 –原文中把“合同”和“任期(或任职)”混淆了:终身制实际上是任期或任职的终身制。新聘任的tenure track(预备终身教职)助理教授一般任期为6年,这在其委任状(appointment letter)里写得清清楚楚。而拿到tenure后任期则就是终身教职,从法理上来说tenured 副教授和正教授都是终身,终身教职是什么意思?所以在委任状(promotion appointment letter)上只说给予终身教职tenure而不会注明任期。即只要你不犯法,学校不到闭,你不退休,那好,你就干到咽气为止吧,这和上述字典解释on a permanent basis一致。但别忘了,上述字典解释还有个附加条件on the fulfillment of specified requirements,如果没有fulfillment,如该人犯法了怎么办?那就是合同contract的作用,因为合同是可以中止的!
5 – 副教授升正教授:首先一个人只要拿到了tenure,即从tenure-track升为tenured,就有了终身教职,所以,从tenure- track的助理教授到tenured副教授是最关键一步,可以说是学术生涯(任何人都可以作学术,但这里所说的是to make a living by doing academic research and teaching)的生死大关。拿到tenure后你要不提出,你可以做一辈子tenured associate prof,这才是原文所提的不受“不升则离”限制。话说回来,在学术界混的人,大概没有谁那么不求上进,所以,一般做得可以的话,五六年就可升正教授了。
6 – 关于升迁:美国大学最可贵也最使其具有活力的恐怕除了上述的公开招聘外,就是升迁制度了。其程序为,个人申请,校外同行评议,系里表决通过,学院审查,学校审查,而校外同行评议极为关键,这里展开的话就太长了。
7 – “短期合同制和终身制之分”:应为“正式教职和非正式教职之分” 即、tenured or tenure track faculty member和non-tenure track faculty member之分。而非正式教职要转为正式教职一般要经过公开招聘的程序,即首先要转换track,并轨,因为是两条不同的路线.。
8 – “还有终身助理教授”:?没听说过!
9 – “关于终身教授的退休”:终身教职是指一份工作,即在某所大学得到的一份终身教职的工作(job),既然是工作就有离职或退休。但终身教职(tenured)的法理意义在于没有人能因为年龄强迫某人退休,这有联邦的反年龄歧视的法律保障。但大多数终身教授到了退休“适龄期”,都会退休,而一般都会被搞成professor emeritus,因为美国的社会福利比较健全,干个三四十年可有足够的养老金来享受老后人生,但如果某人以工作为人生的话,没问题,活到老干到老,来真正体现终身教授的滋味!
10 – 最后加注:关于“tenured终身教职”的资格价值:tenured终身教职即是工作,也代表一个人的学术资格,但严格来说这种资格只限于本校,当转换工作时要得到新学校的确认。本人也见过这样的勇士,抛弃原来较差的2流学校的tenured associate prof.的终身教职而竞聘更好的一流大学的tenure track assistant prof.助理教授,当然,该人既然敢为而该校既然敢招,肯定“来者不善”,该人1年后重得tenured终身教职,3年多后升为正教授。如果某位终身教授转到非学术机构的话,这种资格也就变成以往业绩了。没听说过“教授级工程师”或“教授级某某”。比如,现在的总统国家安全助理莱斯女士以前是斯坦福的教授,没听有人或她自己介绍说她是“教授级国家安全助理”。举这些例子想进一步说明教授是一种职业和在该职业上的一个业绩,当然相对来说还是个不错的职业,但并不能说比其他职业好多少或高多少,而在多元化社会里其他行业也没必要拿教授的头衔来做参照。话说回来,在美国作教授从投入(主要是时间和脑神经)和产出(收入)比来说,可能并不是个好行当!但总有好处吧,好在哪里?好在其自由度上!
以上只对原文中有关美国大学的提法作分析和纠正,其他有关国内的情况,本人不了解情况不予妄评。
分几点来批注:
1 - 先把终身教授(tenured professor)的定义搞清楚:本人手上的Webster’s字典对tenure的解释为:(1)the act or right of holding property, an office, a position, etc.(2)the length of time, or the conditions under which, something is held(3)the status of holding one’s position on a permanent basis, granted to teachers, civil service personnel, etc. on the fulfillment of specified requirements。讨论这种事情的网闲之辈,我想这点英语就没必要翻译了吧!
2 – “助理教授(相当于我国高校的讲师)”:先举几个最基本的事实对这一认知进行分析。(1)美国研究型大学的助理教授(tenure track assistant professor)可以带博士生,那么也就是相当于国内的博导了。而且,在其tenure track(预备终身教职)的五六年里能不能带出一两个博士对其升为终身教授很是关键;(2)美国研究型大学的助理教授(tenure track assistant professor)可以带博士后(如何与国内体制对比?称为博士后导师可以吗?);(3)很重要一点是美国的大学只要是正式教职tenured or tenure track faculty member,不管是不是终身教授都是独立的教职,即岗位(position)责任一样而只有级别(rank)的区别,没有哪个助理教授必须从属于哪个教授。在某种意义上来说,美国研究型大学(至少是一流大学)的助理教授越是和本系的资深教授摽在一起搞研究发表论文可能升迁的机会越低,因为他或她必须在 tenure track(预备终身教职教职)的五六年里向他或她所在的学术界证明其作为独立研究者的能力。(4)一般美国研究型大学的助理教授(tenure track assistant professor)的招聘都是通过公开招聘,从数十甚至数百个申请者中找出一个,而且有个不成名的规定既不招本校毕业生,所以招到的人大多“来者不善”,而这也是学校的期待和其个人的抱负!本人对我国高校的讲师情况不甚了解,如果和以上这几点相符合的话,那么就可说“我国高校的讲师相当于美国大学的助理教授”,但愿如此!
3 - 关于“合同(contract)的谬误”:这里只举事实:美国大学里无论是新聘助理教授还是终身教授(tenured professor)每年在新年度开始(秋季)都要和学校签个合同,校方签字代表为校长。
4 –原文中把“合同”和“任期(或任职)”混淆了:终身制实际上是任期或任职的终身制。新聘任的tenure track(预备终身教职)助理教授一般任期为6年,这在其委任状(appointment letter)里写得清清楚楚。而拿到tenure后任期则就是终身教职,从法理上来说tenured 副教授和正教授都是终身,终身教职是什么意思?所以在委任状(promotion appointment letter)上只说给予终身教职tenure而不会注明任期。即只要你不犯法,学校不到闭,你不退休,那好,你就干到咽气为止吧,这和上述字典解释on a permanent basis一致。但别忘了,上述字典解释还有个附加条件on the fulfillment of specified requirements,如果没有fulfillment,如该人犯法了怎么办?那就是合同contract的作用,因为合同是可以中止的!
5 – 副教授升正教授:首先一个人只要拿到了tenure,即从tenure-track升为tenured,就有了终身教职,所以,从tenure- track的助理教授到tenured副教授是最关键一步,可以说是学术生涯(任何人都可以作学术,但这里所说的是to make a living by doing academic research and teaching)的生死大关。拿到tenure后你要不提出,你可以做一辈子tenured associate prof,这才是原文所提的不受“不升则离”限制。话说回来,在学术界混的人,大概没有谁那么不求上进,所以,一般做得可以的话,五六年就可升正教授了。
6 – 关于升迁:美国大学最可贵也最使其具有活力的恐怕除了上述的公开招聘外,就是升迁制度了。其程序为,个人申请,校外同行评议,系里表决通过,学院审查,学校审查,而校外同行评议极为关键,这里展开的话就太长了。
7 – “短期合同制和终身制之分”:应为“正式教职和非正式教职之分” 即、tenured or tenure track faculty member和non-tenure track faculty member之分。而非正式教职要转为正式教职一般要经过公开招聘的程序,即首先要转换track,并轨,因为是两条不同的路线.。
8 – “还有终身助理教授”:?没听说过!
9 – “关于终身教授的退休”:终身教职是指一份工作,即在某所大学得到的一份终身教职的工作(job),既然是工作就有离职或退休。但终身教职(tenured)的法理意义在于没有人能因为年龄强迫某人退休,这有联邦的反年龄歧视的法律保障。但大多数终身教授到了退休“适龄期”,都会退休,而一般都会被搞成professor emeritus,因为美国的社会福利比较健全,干个三四十年可有足够的养老金来享受老后人生,但如果某人以工作为人生的话,没问题,活到老干到老,来真正体现终身教授的滋味!
10 – 最后加注:关于“tenured终身教职”的资格价值:tenured终身教职即是工作,也代表一个人的学术资格,但严格来说这种资格只限于本校,当转换工作时要得到新学校的确认。本人也见过这样的勇士,抛弃原来较差的2流学校的tenured associate prof.的终身教职而竞聘更好的一流大学的tenure track assistant prof.助理教授,当然,该人既然敢为而该校既然敢招,肯定“来者不善”,该人1年后重得tenured终身教职,3年多后升为正教授。如果某位终身教授转到非学术机构的话,这种资格也就变成以往业绩了。没听说过“教授级工程师”或“教授级某某”。比如,现在的总统国家安全助理莱斯女士以前是斯坦福的教授,没听有人或她自己介绍说她是“教授级国家安全助理”。举这些例子想进一步说明教授是一种职业和在该职业上的一个业绩,当然相对来说还是个不错的职业,但并不能说比其他职业好多少或高多少,而在多元化社会里其他行业也没必要拿教授的头衔来做参照。话说回来,在美国作教授从投入(主要是时间和脑神经)和产出(收入)比来说,可能并不是个好行当!但总有好处吧,好在哪里?好在其自由度上!
以上只对原文中有关美国大学的提法作分析和纠正,其他有关国内的情况,本人不了解情况不予妄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