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博士后之家>>国外博士后>>相关政策>>正文内容

加拿大联邦技术移民申请条件

2010年10月25日
来源:网络
摘要:

  加拿大联邦技术移民227新政后(2008年11月28日公布)的申请条件与以前不同,加拿大联邦技术移民227新政后增加了加拿大紧缺职业列表,同时将联邦技术移民分为3大申请类别。新政下,申请人需要符合下列其中一种类别,才可以申请加拿大联邦技术移民:

  类别一、具有某种紧缺职业一年以上的全职工作(或者同等的兼职工作)

  类别二、持有加拿大雇主的工作安排(AEO)

  类别三、持有效学习许可或工作许可在加拿大境内合法居住12个月以上

  对于以上任何类别,您必须同时符合申请加拿大联邦技术移民条件基本要求:

  您必须在最近10年内有至少一年的全职工作, 或等同于一年全职工作的兼职工作;

  您的工作经验必须是在加拿大全国职业分类(NOC)技能类型0(管理工作), A(专业工作)或B(技术工作和熟练的贸易)类型中的; 并且

  您及家人要通过品行审查,不能对加拿大的公共安全造成威胁,主要是通过无犯罪公证(未受刑事处分公证)证明;

  您及家人要符合体格检查标准,主要检查对加拿大公共卫生造成重大威胁,比如:艾滋病、性病、肺结核等严重传染病,还有那些对加拿大政府造成较大财政负担的疾病,比如:生活不能自理等;

  加拿大联邦政府要求技术移民申请者应该有一定的财政自足能力,能够维持整个家庭在加拿大半年到一年的生活支出。

  符合以上几点就满足了基本的加拿大技术移民条件要求了。为了选拔合格的技术移民来补充加拿大的劳动力不足,加拿大公民及移民部(CIC)对全世界希望移民加拿大的人们制定了一套评分标准,加拿大联邦技术移民评分标准主要包括:教育、语言、工作、年龄、就业安排、适应能力六方面,总分100,及格分67.如果能够达到及格分,成功申请加拿大联邦技术移民就比较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