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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移民依然欢迎杰出人才

2010年09月04日
来源:洛杉矶华人咨询网
摘要:
由于受金融危机影响,很多居留美国的外籍人士、移民选择了离开。由此,美国对于大量精英人才的流失感到紧张。其实,像美国这样的移民大国,人才流动是非常正常的事情。同时,对于海外的各种人才依然采取吸纳的政策。其中,美国的EB1杰出人才类移民签证,就是招揽全球杰出人才的一大体现。而办理这类签证的时间,只需要3至18个月。
    “杰出才能(extraordinary ability)”是美国移民局对移民申请人所使用过的标准中最高的一类。移民法对“杰出才能”的定义是“专家水平,表明此人是这一领域中少数几个达到顶峰的人之一。”
    根据美国移民归化法(Immigration & Nationality Act)第203(b)(1)(a)部分,在下列情况下,有杰出才能的外国人可以获得移民签证:
    1、此人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等领域有杰出才能,历来就得到其所在国或国际的一致认可,其成就可以通过大量书面材料证明;
    2、此人希望进入美国继续从事其所擅长之行业;
    3、此人进入美国后将给美国带来极大利益。
    向美国移民局申请杰出人才移民签证,最重要的是用材料证明申请人具备杰出才能。美国移民法规定,没有得到过国际大奖的人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中的至少三种:
    1、申请人在本专业领域内曾经获得知名度稍低的国际或国内大奖的证明材料;
    2、申请人是本专业领域著名组织或机构的一员的证明材料,该机构的会员均为取得杰出成就的专业人员,会员资格由该专业领域的国内外知名专家鉴定;
    3、专业报刊、重要商业刊物或媒体对申请人在本专业领域所取得的成就的报道(报道必须包括标题、日期和作者,必要时还应翻译)
    4、申请人在本专业领域或相关专业领域曾担任裁判团成员或以个人名义担任裁判的证明材料;
    5、申请人在本专业领域之科研、学术或艺术上做出重大贡献的证明材料;
    6、申请人在专业报刊杂志或其它媒体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的证明材料;
    7、申请人曾在不止一个国家举办自己作品的艺术展览的证明材料;
    8、申请人在为某个知名组织或机构的表演活动中充当主角的证明材料;
    9、申请人与其它人相比获得高薪或比他人获得更高酬劳的证明材料;
    10、申请人在艺术表演中获得商业成功的证明材料,如电影票房记录,磁带、磁盘、录像带或影碟的销售记录等。
   除了上述的资格条件外,推荐信也是杰出人才相当重要的一个环节,申请人必须提供由申请人本专业领域提供的推荐信。这些推荐信必须表明此外国人在其领域内的杰出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