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学者申请J1签证需要了解的官方规定
一、美国政府对J-1签证持有人有何特别规定?
答:J-1 签证是美国移民局发给外国人来美进修或从事研究工作的签证种类之一。他们一般系根据两国政府协议或双方校际(单位)交流协议互换的学生、学者或研究人员,资助来自双方(或一方)的政府或单位。申请签证时,须提交美方邀请单位签发的IAP-66表。根据美国政府有关规定,凡持 J-1 签证来美的上述人员,在美停留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年,期间一般不得更换签证类型。期满后必须返回原所在国。上述人员如要再次申请进入美国,必须在原所在国居住满两年以上。申请J-1签证来美,即表明该签证申请人在美停留期满后,应当返回原所在国。这是J-1 签证与其他签证的重要区别。
二、什么叫J-1签证的豁免?如何申请?
答:根据美国政府规定,由于某些原因在美停留期限需超过签证规定时间的出国人员,可向美国国务院提出申请,要求免除对其回国居住两年的限制。申请的一个途径是,由各国政府为豁免申请人向美国国务院出具"不持异议信"(No-objection Statement),供申请人向美国务院办理豁免申请手续。详细规定可向美国国务院网站查询:www.travel.state.gov
三、中国出国人员如何申请豁免?
答:我国持J-1签证来美出国人员在通过上述途径申请豁免时,须得到我驻美使馆代表中国政府出具的"不持异议信",即首先须得到中国政府的批准。中国驻美大使馆及各总领馆代表中国政府受理和审批持J-1签证出国人员豁免的申请,具体审批事宜由中国驻美使(领)馆教育处(组)根据中国政府有关规定负责办理。驻美大使馆教育处负责向美国国务院签发对豁免申请人的"不持异议信"。
四、申请豁免的条件是什么?
答:豁免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五个条件,缺一不可:
1、申请人必须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因私护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申请人来美时的身份应属出国人员,出国方式属于自费出国或单位公派(含单位出资或自费公派)。通过个人或单位联系到的美方资助视为自费。国家公派出国人员不得申请。
3、持J-1签证来美,申请豁免时持J-1签证在美停留已满一年且所持J-1签证仍然有效。申请人应为在中国境内申请并持J-1签证来美人员,或在第三国学习后申请并持J-1签证来美人员。持其他签证来美后到第三国转为J-1签证者不视为第三国转来人员。对J-1签证情况的认定以第一次申请到的J-1签证为准。
4、在驻美使(领)馆教育处(组)注册登记半年以上;
5、必须与出国时国内原所在单位或部门结清一切经济、住房等关系。如有欠款,须一次性归还,并协商解决其他未了事宜。
访问学者在开始申请时,一定要首先明确自己来美时的身份,了解自己是否符合申请的基本资格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