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富布赖特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材料
2018年根据中美两国政府教育交流协定,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继续选派不超过20名留学人员参加中美富布赖特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请根据你单位人才培养实际需要,择优推荐不超过3名候选人。现将中方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整理如下:
中方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
1.邀请信复印件(个人上传,非必传)
申请及面试阶段,被推荐人无需确定留学单位及国外导师,无需获得正式邀请信。待录取后,留学人员可选择自行联系国外留学单位及国外导师,或选择由美方协助安置。如已确定留学单位,请按以下要求上传邀请信:
(1)邀请信复印件应使用拟留学院校(单位)专用信纸打印,并由外方主管部门负责人或外方导师/合作者签字;
(2)邀请信中应包含以下内容:基本信息(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国内院校等)、留学身份、留学时间(应明确留学期限及起止年月且入学时间不得晚于2018年12月31日)、国外指导教师信息、留学专业或受邀人拟在国外从事主要学习/研究工作、外方负责人或邀请人签字与联系方式。
2.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个人上传,非必传)
被推荐人最迟不晚于2017年9月20日将语言考试成绩提交至美方。如已获得符合要求的语言成绩,请按以下要求上传:
有效的TOEFL或IELTS(学术类)成绩(均须为2016年10月1日后的考试)。其中TOEFL网考成绩不低于95分,IELTS(学术类)总成绩不低于6.5分,口语不低于5.5分。
3.国外导师简历(个人上传,非必传)
主要包括国外导师/合作者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国外导师/合作者简历应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
如尚未确定国外导师,可暂不提供,但需在《申请表》“国外导师”栏中加以说明;如有多位导师,请提交由实际指导教师提供并签名的简历。
4.英文学习计划(个人上传,必传)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应提交英文联合培养计划,并由中外双方导师签字;如申请人暂未确定国外导师,则由国内推荐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并上传;英文学习计划不少于1000字。
5.成绩单复印件(个人上传,必传)
成绩单应包括本科、硕士(如有)、博士学习阶段,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成绩单应由就读单位研究生院或有关学生管理部门开具并盖章。
曾在国外接受学历教育人员可提供外文成绩单,如为英语以外语种,需另提供经国内推荐单位审核的中文翻译件并加盖审核部门公章。
6.身份证(个人上传,必传)
申请人应将身份证正反面(个人信息、证件有效期和发证机关)同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7.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个人上传,必传)
如最高学位在国外大学/教育机构获得,可无需提供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8.国内导师推荐信(单位上传,必传)
被推荐人需提交国内导师推荐信,主要内容包括:对申请人的推荐意见、出国学习目标的评价、留学具体要求等。
9.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单位上传,必传)
国内推荐单位应组织专家对被推荐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评审、考察,并填写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可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下载)。
2018年至2019年度中美富布赖特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项目资助学科领域清单
美国政府与政治、美国外交政策、美国历史、美国文学、美国研究、国际关系、人类学、考古学、建筑学、艺术史、工商管理、传媒、经济学、教育、环境研究、电影研究、地理学、信息科学、新闻学、法律、图书馆、科学、语言学、音乐、哲学、公共管理/公共政策、大众/全球健康政策、社会工作、社会学与文化、英语作为第二外语教学(TEFL)/应用语言学、城市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