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博士后之家>>国内博士后招聘>>正文内容

河南大学物理与电子学院2017年4月诚聘优秀博士后

2017年04月14日
来源:知识人网整理
摘要:
        河南大学物理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立于2007年,依托于河南大学物理与电子学院。物理学科建有教育部光电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河南省光伏材料重点实验室、河南省铝镁铜基原位复合金属材料工程实验室、河南省高等学校光电信息材料与器件重点学科开放实验室;并建有微系统物理研究所、计算材料科学研究所、光生物物理研究所等科研机构。拥有一批价值6000余万元的现代化仪器设备,承担着高水平的研究项目,科研经费充足,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了良好的科研环境和保障。
        博士后流动站现有11名科研实力强、学术水平高的合作导师队伍,其中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2人,河南省特聘教授3人,黄河学者2人,校特聘教授3人。
        为吸引国内外优秀博士前来从事高水平科研工作,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增强学术发展后劲,促进各项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河南大学物理与电子学院面向海内外招聘优秀博士后。
一、招收类型及条件

招收类型

基本条件

科研水平

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以下简称“师资博士后”)

1.取得博士学位时间不超过2年,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人事档案关系须转入学校,并全职在校工作。

3.在站工作期限为36个月,最多可延迟至48个月,最低不少于21个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应有主持或以主要参与人参研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经历,且至少有3篇论文被SCI二区及更高级别收录(限第一作者和第一通讯作者)。

2.获得本学科公认的标志性成果、奖项、专利或其它突出业绩,经学院组织的专家组审核,认定其科研业绩符合进站条件。

学科博士后研究人员(以下简称“学科博士后”)

1.取得博士学位时间不超过3年,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面向社会招收,在校主要从事科研、教学工作。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由外单位委托培养。3.在站工作期限一般为24个月,最多可延迟至48个月,最低不少于21个月。

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以下简称“联招博士后”)

1.取得博士学位时间不超过3年,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省内各高校、各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科技研发基地因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等需要,与我校流动站联合招收的博士后。人事、组织关系不转入我校,主要在联招单位、企业或基地开展工作。

3.在站工作期限一般为24个月,最多可延迟至48个月,最低不少于21个月。

二、博士后待遇

招收类型

待遇津贴

师资博士后

1.在站期间不纳入事业编制,参照人事代理管理办法执行,享受所在单位在职职工同等待遇。

2.按校聘副教授标准发放工资,并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3.享受每年6万元工作津贴。

4.科研启动费:非实验性6万元,实验性10万元。

5.鼓励自行解决住房问题,并提供每月1500元租房补贴。

学科博士后

1.享受在职单位相关待遇。

2.科研启动费:非实验性3万元,实验性5万元。

联招博士后

1.享受招收单位(企业)的相关待遇。

2.科研启动费:非实验性3万元,实验性5万元。

三、所需材料
        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学习和工作经历、职称、职务情况,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包括已发论文、论著、授权专利证明,科研项目立项和科研获奖情况证明等。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南省开封市河南大学金明校区物理与电子学院
邮政编码:475004
联系人:邱永宽、白莹
E-mail:qyk@henu.edu.cn;ybai@henu.edu.cn
联系电话:18903782288,15226096259。
注:其它博士后相关招收程序、考核办法等详见附件1-2中“河南大学关于印发《河南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校发校发[2017]28号文件)以及“河南大学关于印发《河南大学师资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校发[2017]29号文件)。
附件1.河南大学关于印发《河南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附件2.河南大学关于印发《河南大学师资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附件3.合作导师基本信息
附件【附件3.合作导师基本信息.pdf】已下载28次
附件【附件1.doc】已下载10次
附件【附件2.doc】已下载1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