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建筑大学2017年博士后招收公告
序号 |
材料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博士后申请表 |
4 |
在中国博士后网站注册、登录,填报申请内容,在线提交,并导出数据打印纸质申请表(每页右下角有校验码)。工作经历、学习经历、配偶子女信息要填写全面。统招统分博士后的在职单位为空;在职博士后的在职单位须和工作经历的最后单位一致 |
2 |
专家推荐信1 |
4 |
由两位本学科领域的博士生导师或相当水平的专家填写,一般其中有一位应是申请人的博士导师;对于留学人员,一般应有一位国外导师或科研项目负责人作为推荐人 |
专家推荐信2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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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学术部门考核意见表 |
4 |
流动站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
4 |
身份证复印件 |
4 |
港澳台居民、外籍人员提交护照复印件 军官提交军官证复印件 |
5 |
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
4 |
暂未拿到证书者可请学位授予部门出具决定授予学位的书面证明或其已通过论文答辩的决议书复印件,获学位证书半年内须及时向我校博士后办补交证书复印件 |
6 |
博士后进站审核表 |
4 |
①统招统分的博士生,由博士毕业院校的学生毕业派遣部门或就业指导中心填写,并加盖公章; ②在职人员,由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或干部部门同意脱产做博士后,并盖章。人事档案存在人才服务机构的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或个人与人才服务机构的代理协议,并加盖人才服务机构公章; ③暂无工作关系人员,请选择“无人事(劳动)关系人员”;并由档案暂存单位或人才服务机构签字,加盖公章; |
7 |
申请入站承诺书 |
4 |
如实填写入站承诺,对其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 |
8 |
沈阳建筑大学博士后工作协议 |
4 |
全职和工作站联合博士后填写“沈阳建筑大学全职/工作站联合博士后合作协议书” |
9 |
体检合格证明 |
4 |
市级以上医院或沈阳建筑大学校医院提供的合格体检表 |
10 |
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和个人户口信息页复印件 |
4 |
迁户至我校的必须提供 |
11 |
留学回国证明复印件(留学人员适用) |
4 |
由教育部出具相关证明 |
12 |
结婚证复印件 |
4 |
已婚申请者需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