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16年博士后招聘简章
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是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国家科技部批准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化科技评估机构,是国家科技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业务包括:开展科技政策、科技计划、科技项目、科研机构评估以及国家重大专项监督评估;开展科技评估制度与规范、科技评估标准与理论方法以及科技管理与政策的研究;进行相关业务培训与咨询服务。
经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批准,中心于2015年正式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根据工作需要,本站与清华大学、复旦大学、天津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博士后流动站联合,面向海内外常年公开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主要从事政府科技计划绩效评估的理论、方法研究;创新驱动相关政策实施效果评估的理论方法研究;促进科技成果开发转化的评价机制研究;我国领域创新力评估研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运行绩效评估的理论方法研究等。
一、招聘对象要求
1. 具有博士学位或即将获得博士学位;
2、具有从事科技评估及相关科研经历;
3、具有出色的科研项目研究和管理经验及能力;
4. 品学兼优,身体健康,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
5. 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二、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
申请者提交以下材料并将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1.《博士后进站申请表》(工作站联合招收)(在中国博士后网站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下载);
2.表明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的成果证明(如获奖、鉴定、专利证书、博士论文、学术论文等);博士学位证复印件(或博士培养单位出具的论文答辩通过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
(二)初审
本站将根据报名材料对报名者进行初审,通知初审合格者与合作导师沟通,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三)面试
本站将组织统一面试,择优录取。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参加面试前应提交以下材料:
1.本学科领域的两位博士生导师推荐信,一式5份(在中国博士后网站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下载);
2.如申请人为再次进站者,需提交以前在站经历评价材料和博士后证书;
3.如申请人为留学博士,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推荐意见》。
(四)进站
通过面试者,本站将通知进站。进站时需提交博士学位证书、身份证、结婚证书原件和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的体检证明等相关材料。
三、工作待遇
1. 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后的工资待遇、户口、社会保险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 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充足的项目经费和良好的科研条件。
四、联系方式
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办公室
联系人:王嘉蒙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乙7号,邮编:100081
电 话:010-62169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