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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出国做博士后,可不受2年服务期的限制

2014年10月24日
来源:知识人网原创
摘要:

问:我在美国为期一年的访学,自带资金做研究(非国家或单位出钱),J-1签证,今年8月份到期。如果今年8月份到期后选择回国,2个月后,在国内(因为J-1签证一旦回国,只能2年后才能再次去美国)可以再次申请美国J-1 签证的另外一个大学吗(非同一个老板)。

据说只要不是国家公派留学,J-1类签证就没有2年回国限制,是这样吗?

 

美国签证服务中心答复:

感谢您来函咨询美国签证服务中心!

“两年美国境外居住要求”是指什么?

“两年美国境外居住要求”是美国移民法中的常用条款,规定交流访问学者完成在美国的项目之后,必须返回原居住国并实际住满两年,才有资格申请H-1L-1K-1等特定类型签证以及移民签证。请注意,在签发J-1签证时,DS-2019表上标注的是否适用“两年美国境外居住要求”等内容仅为初步判定结果。只有在您将来申请H-1L-1K-1等特定类型签证以及移民签证时,我们才会做出最终结论。

受到“两年美国境外居住要求”约束的J-1签证持有人,在未回国居住满两年或未获得豁免的情况下,不得继续留在美国并申请调整/变更为其他受限的非移民签证状态,如从J-1签证改为H-1签证,或申请合法永久居民身份(绿卡)。是否受“两年美国境外居住要求”约束由一系列因素决定,包括您的资金来源以及原居住国的“急需技术清单”。是否受限与您在美国停留的时间长短并无关联。

 诚挚地,

 美国签证服务中心

 

 据此答复,自费出国做博士后和访学,如果不是申请H-1签证,就可以不受2年服务期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