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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探亲签证可以不开经济担保函吗?

2020年11月20日
来源:知识人网整理
摘要:关于德国探亲签旅行和逗留费用的承担证明

  关于德国探亲签旅行和逗留费用的承担证明

  a)由申请人自行承担费用的证明 (原件)

  证明申请人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参照本材料清单第8项)可以承担计划逗留时间内的旅行费用,更多信息请参阅常见问题中的“银行对账单”

  或

  b)由邀请人或第三方可根据德国《居留法》第66至68条去外管局开具的正式的经济担保函(原件和正反两面的复印件)。

  经济担保函

  即对您前往及停留在德国的担保函,必须由您在德国负责接待的邀请人申请获得。(如果直接邀请人不具备开具此项材料的资格,也可由其他人帮您出具)

  您的邀请人可在当地市政厅获得这份文件。邀请人必须填写第10150号Bundesdruckerei并签字,并且需提供以下材料:

  邀请人身份证和护照。

  经济能力证明(例如:账单、养老收入证明、自雇人员的税单、存款证明等)。

  若邀请人为企业法人,可提供法人代表证明。

  经济担保函信息表(签证申请人一人一份, 若配偶或16岁以下子女一同前往,一份“经济担保函”中可涵盖两人信息)。

  市政厅将为签发“经济担保函”收取25欧元的工本费。

  申请签证时,您需要提交“经济担保函”原件及复印件,其后原件将和您的护照一起返回。在您赴欧洲期间请携带并保留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