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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大学法学院2019年3月招收1名助理研究员(博士后)公告

2019年03月13日
来源:知识人网整理
摘要:国内博士后招聘,南开大学法学院2019年3月招收1名助理研究员(博士后)公告

  发布时间:2019-03-07

  截止日期:2019年3月17日

  工作地点:天津

  招聘人数:1名

  报名方式:电子邮件

  需求学科(供参考):法学

  为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建设,推动学院一流学科群建设,现面向海内外招收助理研究员(博士后)1名。

  一、拟聘专业方向

  重点支持学院急需的学科以及高端人才、百名青年学科带头人的招收需求。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学风端正,具备成为大学教师所必需的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

  2.申请人应为国内外一流大学优秀博士毕业生,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具备承担重大科研项目的能力,具备成为学校专任教师的发展潜力。

  3.申请人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博士毕业三年以内。

  三、待遇

  1.按照学校事业编制人员专任教师岗位(中级)的薪酬标准享受岗位薪酬,同时按照天津市相关政策享受相关补贴。

  2.根据年度考核结果,享受相关绩效奖励配套。

  3.享受南开大学住房补贴。

  4.享受学校事业编制教师的各项待遇,解决子女入托、入学(小学)。

  5.入站后由学校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享受各项博士后政策。

  四、考核

  助理研究员(博士后)实施聘期制,第一个聘期为二或三年,第二个聘期为一至三年,最多聘任两个聘期。每个聘期均有聘期考核和年度考核。

  第一个聘期内,连续两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终止聘任合同,办理退站手续。第二个聘期内,一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终止聘任合同,办理退站手续。

  第一个聘期结束前三个月进行聘期考核,考核合格者可申请续聘第二聘期,考核不合格者办理博士后退站手续。

  第二聘期开始后可申请评聘学校副高级职称或“南开大学百名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申请成功则转聘至相应岗位,同时办理博士后出站手续。至第二聘期结束时若未能转聘副高级职称岗位,则办理博士后出站手续,不再签署聘用合同。

  五、申请截止日期及提交材料方式

  有意申请者可提前与合作导师进行沟通联系。并于2019年3月17日前发送以下材料电子版至邮箱liyanwei@nankai.edu.cn(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毕业院校+本人姓名)

  1.个人简历及学术研究计划(见附件)

  2.已发表的高水平代表作1-2篇

  3.导师推荐信1封

  附件:个人简历及学术研究计划.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