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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C公派访问学者出国中途回国怎么办?
文章来源:知识人网整理       更新时间:2018年12月26日

  在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CSC的资助之后,申请人开启了出国留学的旅程。最近有客户咨询小编,取得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公派资助后,在出国学习期间能否中途回国应该怎么办?关于公派访问学者相关文件里中途回国和度假的区别已有明确的说明:

  《出国学习人员须知》可以看出:

  1. 出国人员因故中途回国,应提前向驻外使(领)馆提交个人书面申请、推选单位意见函(联合培养博士生、联合培养硕士生、本科插班生和在职人员)、出国单位和导师书面同意函,报所属使(领)馆批准同意。因故中途回国的往返国际旅费及手续均自理,回国期间在外奖学金生活费停发,出国期限不予顺延。

  2.公派研究生出国期限在 12 个月(不含)以上的,在外学习期满 12 个月(含)后,经报所属使(领)馆审批同意,可以利用出国单位假期回国或赴出国所在国以外的国家休假、收集资料,时间计入资助期限。同一年度内,休假、收集资料时间不超过 1个月的,奖学金照发,休假、收集资料时间超过 1 个月以上的,自超出之日起停发奖学金。

  问题1、这个因故中途回国和第二条的休假,收集资料有什么不同?是否冲突?

  答:当然不冲突,休假是针对已经时满十二个月的人的一种正常的准假制度,也是对申请者的一种福利,也就相当于年假一般。但是第一条的因故中途回国是针对一年期限的访问学者来说的,一般这种情况下,是不允许访问学者随便回国的,当然你有特殊原因,正常情况下,需要报备先关单位,而且如果被准许后,会扣除一些生活费,而且如果长处一定期限,有可能得不到回国证明。

  问题2、访问学者在出国一年之内是否可以选择中途回国?

  答:注意公文中最关键的批准单位是:“报所属使(领)馆批准同意”。如果你要回国,你所在的大学,你的导师肯定放行,难关在于大使馆教育处。那里雇佣的秘书,号称“管片老师”,主宰了你的回国之路。只要他同意即可,当然有一些人以为回国时间短,就走了‘捷径’不报告,直接回国,这方法虽不赞成,但很多人在做。建议,如果访问学者真想回国,可以找各种理由,大使馆有时候也非常通情达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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