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学院2017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方案
待遇类别 |
第一层次 |
第二层次 |
第三层次 |
第四层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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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补贴和安家费 |
100~200万 |
50~80万 |
20~50万 |
12~32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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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启动费和实验室建设费 |
科研启动费20~50万。实验室建设费自科类300万,社科类100万 |
科研启动费自科类15~20万,社科类10~15万。实验室建设费自科类100万,社科类50万 |
科研启动费自科类10~15万,社科类6~10万。实验室建设费自科类50万,社科类20万 |
科研启动费自科类10万,社科类5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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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或子女安置 |
安排身心健康的配偶或子女1人,与引进者同进出;如不需安排,追加住房补贴和安家费8万 |
安排身心健康的配偶或子女1人,与引进者同进出;如不需安排,追加住房补贴和安家费8万 |
视情况安排配偶,与引进者同进出;如不需安排,追加住房补贴和安家费8万 |
视情况安排配偶,与引进者同进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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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津贴或其它待遇 |
年工作津贴10~30万元。配独立办公室和所需办公设施 |
配独立办公室和所需办公设施 |
配博士、教授工作室 |
配博士、教授工作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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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待遇 |
1.对引进的各类人才,均提供周转房一套(无产权,服务期内免房租)。2.博士研究生进校当年直接认定为讲师,具备讲师任职资格2年后可申报副教授职称。3.博士研究生首聘期内前五年享受副教授绩效工资。4.教授、博士特殊津贴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5.终年免费上网。6.工作日提供免费中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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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类别 |
第一层次 |
第二层次 |
第三层次 |
第四层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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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
年龄一般在60岁以下,国家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国家杰出或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芙蓉学者”及相当层次人才 |
年龄在50岁以下,有教授职称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年龄在40岁以下,“985”或“211”大学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年龄在40岁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且近五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教学、科研能力较强的具有博士学历学位者;满足第三层次人才科研条件,但年龄超过45岁的具有博士学历学位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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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 |
聘期内完成以下任务:1.承担重大科研任务,主持重大(点)科研项目,发表具有高影响力的研究成果,领导团队的科研成果达到一定的规模,在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上取得突破。2.领导学科建设和科研平台建设,在重点学科建设、重点科研平台建设上取得突破。3.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与国内外著名科研机构、企业或高校进行合作并取得实质性成果。 |
聘期内完成三项任务中的两项: |
聘期内完成三项任务中的两项: |
聘期内完成以下任务:1.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 |
招聘学院 |
计划数 |
专业 |
学历或职称 |
其它要求或说明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4 |
经济学/管理学/统计学 |
博士研究生或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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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
5 |
中国语言文学/法学/戏剧与影视学 |
博士研究生或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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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 |
5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博士研究生或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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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 |
2 |
体育学 |
博士研究生或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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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
4 |
外国语言文学 |
博士研究生或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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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学院 |
2 |
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数字媒体技术 |
博士研究生或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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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 |
5 |
物理学/数学 |
博士研究生或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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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
3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软件工程/教育技术学 |
博士研究生或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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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 |
4 |
土木工程/建筑学/测绘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 |
博士研究生或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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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
10 |
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生物学/药学/中药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农学 |
博士研究生或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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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与舞蹈学院 |
2 |
音乐与舞蹈学 |
博士研究生或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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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 |
2 |
美术学/设计学 |
博士研究生或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