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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人网访问学者老师解读J1签证的两个“两年”规定

2017年07月17日
来源:知识人网
摘要:作为一种学术/技术交换国外访问学者性质的J1(包括家属J2)签证无疑给我们提供了很大的便利,并得到了在免除税收以及允许家属工作等方面的优势。然而J1签证的一些限制,尤其是两年回国服务以及24个月“不可重复”的规定很多申请者还不太了解,在此知识人网访问学者老师针对这个问题将相关内容整理成文,作为参考。

  作为一种学术/技术交换国外访问学者性质的J1(包括家属J2)签证无疑给我们提供了很大的便利,并得到了在免除税收以及允许家属工作等方面的优势。然而J1签证的一些限制,尤其是两年回国服务以及24个月“不可重复”的规定很多申请者还不太了解,在此知识人网访问学者老师针对这个问题将相关内容整理成文,作为参考。

  一、两年回国居住要求 Two-Year Home Country Physical Presence Requirement:

  主要是根据美国Section 212(e),也经常被称为"two year requirement",“ Two-year Home Residency Requirement”,意思是说受限于这一条款的J1申请人在完成项目回国后,必须在祖国停留够2年。在此期间,不可申请各种移民、工作类签证,包括H-1B,L1或者绿卡等,除非申请豁免。

  但是,申请学生类(F/M),以及B1/B2类签证,不受此限制。而对于J1中的Research Scholar以及Research Professor类别,将受到24 month bar的限制,见下一项。

  二、 24个月限制24-month bar limitation:

  任何参与J-1项目的Research Scholar或Research Professor的申请人都受限于这一规定,此规定起始于2006年11月18日。确认自己是否属于这两个类别,请参看自己的DS-2019表的section 4的内容。

  当申请人的上一个Research Scholar或Research Professor项目完结后(不管上一个项目持续了多长时间),如果要开始一个新的Research Scholar或Research Professor项目,则必须在24个月(也就是两年)后才可以再次申请J1 Research Scholar或Research Professor。但是,如果申请J1的其他种类,如Short-Term Scholar, Specialist等不受此限制。

  例如:一个Research Scholar赴美完成了一个4个月的项目,然后离开了美国回到中国,但是其SEVIS系统中的状态没有保持open和active(一般来说,当项目正式完结后,如果项目人没有提出申请,其状态就会默认关闭),则其必须在24个月后才可以再次以Research Scholar/Professor身份赴美。

  以上内容由知识人网访问学者咨询老师整理发布,希望能给遇到此类状况的访问学者申请者们一个清晰的方向。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可以登录我们的官方网站:www.zsr.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