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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星气象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15年招生简章

2015年06月08日
来源:国家卫星气象中心
摘要:

国家卫星气象中心成立于1971年7月1日,是中国气象局直属事业单位,作为国家级科技型公益性、基础性业务单位,负责拟订中国气象卫星和卫星气象事业发展规划;承担气象卫星应用系统的业务运行和在轨气象卫星的运行管理;负责气象卫星应用系统工程建设;从事与卫星气象相关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展气象卫星数据与产品的应用和服务;承担空间天气监测预警业务、服务和系统建设;对气象部门进行卫星遥感应用的技术指导等。

       2008年,国家卫星气象中心经人社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为吸引更多优秀博士来工作站从事高水平科研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 招收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遵纪守法,无任何不良记录。

2.已取得博士学位或将于2015年毕业的博士;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所学专业或研究经历与我单位拟招收博士后研究方向相同。

3. 具有敬业精神和较强的科研能力,能够尽职尽责地完成博士后科研工作;如在职人员从事博士后研究,须要脱产,不可兼职。

二、博士后研究方向

卫星资料同化,卫星沙尘遥感及全球输送评估。

三、报名要求与联系方式

1.凡有意进入本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请将下列材料(均需一式三份)邮寄至本站并发送电子版至人事处邮箱,发送电子材料时,将材料压缩打包并统一命名为:博士后申请+姓名+研究方向。

(1)博士后申请表(工作站联合招收),表格中需含个人近期两寸免冠照片一张(中国博士后网站下载);

(2)两份相关专业博士生导师的《专家推荐信》(一位必须是本人的博士生导师)(中国博士后网站下载);

(3)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2015年博士生毕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4)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对博士论文的评语(需加盖学位办公室公章)以及两篇能反映本人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的公开发表论文,或独立发表的著作一本;

(5)个人近期免冠两寸照片6张;

(6)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正反面)或护照(外籍人员)、结婚证、独生子女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7)在学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统分研究生证明(二份);委托、定向和在职博士研究生,须由工作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同意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书面证明;

(8)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一份);

2.本站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将在国家卫星气象中心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6号国家卫星气象中心人事处   邮编:100081

E-mail:weiyue@cma.gov.cn

联系电话:010-68406377

联系人:魏玥

 

国家卫星气象中心

201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