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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访问学者签证注意事项

2013年07月25日
来源:知识人网整理
摘要:

申请赴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研究工作居留许可者请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护照
2.三张贴好相片、填写完整的申请表
3.德国高校或公共研究机构的邀请函或奖学金承诺书
4.资金来源证明和医疗保险证明(如邀请函中未确保)
提交的一切材料均应为原件,并须各附复印件两份。本馆和德国有关部门均可要求补交其它材料。

持因私护照的申请者来本馆亲自提交申请。
因私护照持有者的申请受理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8:00时。
持因公护照的申请者通过有关外事办公室递交申请书和应附上的材料。
通常在五个工作日内为德国高校或公共研究机构的访问学者或获得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国家资金设立的一种奖学金的学者签发签证。个别情况下或在德国大学坚持要办工作许可的情况下,审核时间须二至三个月。一俟对您的申请作出决定,将立即通知您。

德国驻上海总领事馆主管安徽、江苏、浙江省和上海市居民和常住人口的签证事务。

德国驻广州总领事馆主管广东、广西、海南和福建省居民和常住人口的签证事务,电话:020-83306533,传真:020-83317033。

德国驻北京大使馆主管其他省份中国居民的签证事务,电话:010-65325560,传真:010-65323557。

其他德国驻外机构只有在例外情况下并得到德国驻北京大使馆、驻上海或驻广州总领事馆授权后,方可为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国公民签发签证。如在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前已计划进入德国,则不属例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