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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博士后制度

2013年07月16日
来源:知识人网整理
摘要:

在法国,到大学或研究机构做博士后的情况与美国类似,但规模要小得多。法国的人才培养与教育的体系中有明确的博士后研究位置,但没有全国性的机构统一负责管理这项工作,它是由各大学或研究单位实施管理的,经费一般由教育部或法国科学研究中心提供。博士毕业生根据各大学或研究机构的招聘广告或专业联系而选择博士后的位置。对申请做博士后的博士年龄、毕业时间长短没有要求;对博士后研究的期限也没有明确的要求,但一般为两年。

博士后研究课题绝大部分是设立研究位置的大学或研究所确定的,具体地说就是项目负责人确定的。博士后没有导师,他们一般根据研究协定进行科研工作。有些项目负责人对博士后管理严些,有些根本不管,只是检查最终的研究成果。结束博士后研究时,并没有类似博士毕业答辩那样的活动。博士后的待遇与不做博士后的同类人员相似。做博士后的动机是为完成科技训练和充实自己,同时有相当一部分人是未找到合适的工作,处在过渡阶段。另外,法国博士后制度还有一个很有特色的办法,就是由法国科学研究中心(CNRC)牵头,与有关大企业签订协议,由企业出资,让博士后在科学研究中心进行研究工作。这样做的好处在于:博士后的课题与实际应用的距离缩小;博士后加强了与企业的关系,提供了他们在企业中发展的机会;能使企业的科研水平保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上;解决了培训经费问题。